[發明專利]由啤酒廢糟制備飲料或飲料組分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49933.1 | 申請日: | 2017-08-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888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26 |
| 發明(設計)人: | J·吉爾-馬丁內斯;E·阿倫特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海斯-布希英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J1/00 | 分類號: | A23J1/00;A23J1/12;C12C5/00;C12C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沙永生;樂洪詠 |
| 地址: | 比利時*** | 國省代碼: | 比利時;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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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乳酸菌 制備飲料 發酵液 廢糟 酶促 乳酸 代謝 淀粉酶 殘留 葡聚糖酶活性 飲料 蛋白酶 啤酒 葡糖淀粉酶 乳酸菌菌株 木聚糖酶 纖維素酶 優選 發酵 | ||
1.一種用于制備飲料或飲料組分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對啤酒廢糟進行酶促處理,包括添加具有α-淀粉酶、葡糖淀粉酶、纖維素酶、木聚糖酶、蛋白酶和/或β-葡聚糖酶活性的酶的一種或組合;以及通過乳酸菌菌株發酵,酶和酶促處理條件的組合是這樣的:
·所述乳酸菌產生4.5g/L的乳酸和代謝糖,使得所得的發酵液含有低于2.5%w/w、優選低于0.5%w/w的殘留糖;或
·所述乳酸菌產生4.5g/L的乳酸和代謝糖,使得所得的發酵液含有至少2.5%w/w的殘留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殘留糖僅源自啤酒廢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用乳酸菌和/或乙酸菌和/或益生菌使糖化的啤酒廢糟發酵以獲得發酵液;并且
·過濾所述發酵液并收集滲透物以獲得所述飲料或飲料組分(過濾的飲料或飲料組分);或
·使所述發酵液均質化以獲得所述飲料或飲料組分(均質化的飲料或飲料組分)。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啤酒廢糟用酶處理以溶解阿拉伯木聚糖。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包括將所述飲料組分與稀釋劑、化合物或另一種飲料混合以獲得飲料的步驟。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最終飲料在巴氏殺菌后補充益生菌微生物,優選乳酸菌、更優選鼠李糖乳桿菌、并且更優選菌株鼠李糖乳桿菌GG
7.一種飲料或飲料組分,其通過使糖化的啤酒廢糟發酵并使發酵液和廢糟均質化獲得,所述飲料或飲料組分包含水平足夠高的蛋白質,使得所述飲料或飲料組分的總熱值的至少12%并且優選至少20%源自其中的蛋白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飲料或飲料組分,具有每100千卡飲料或飲料組分至少1.5g的纖維含量。
9.一種飲料或飲料組分,其通過使糖化的啤酒廢糟發酵并從所述廢糟中過濾所述發酵液而獲得。
10.根據權利要求7和8或9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或飲料組分,其為低卡路里/能量飲料,具有的熱值為:
·小于20千卡/100mL,或
·至少20千卡/100g。
11.根據權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或飲料組分,具有的糖含量為
·小于0.5%w/v,或
·至少0.5%w/v且小于2.5%w/v,或
·至少2.5%w/v。
12.根據權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或飲料組分,具有不低于1.4%(w/v)、優選3%(w/v)的可溶性阿拉伯木聚糖水平。
13.根據權利要求7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或飲料組分,具有低于1.5w%、優選低于0.5w%的脂肪含量。
14.根據權利要求7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組分,其中所述飲料或飲料組分不含乳糖。
15.如權利要求7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飲料或如通過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獲得的飲料用于調節餐后血糖水平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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