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80048894.3 | 申請日: | 2017-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154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7 |
| 發(fā)明(設計)人: | 趙貞九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綠色電力 |
| 主分類號: | B60L53/122 | 分類號: | B60L53/122;B60L53/16;B60L53/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王艷春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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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動 車輛 有線 無線 兼用 充電 裝置 | ||
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包括有線充電部、無線充電部、轉(zhuǎn)換開關和控制部,有線充電部以插入式(plug?in)方式向電動車輛供給充電電力,無線充電部以無線方式向電動車輛供給充電電力,轉(zhuǎn)換開關選擇性地對無線充電部或有線充電部進行連接,以及控制部通過驅(qū)動轉(zhuǎn)換開關并根據(jù)電動車輛的充電方式選擇性地驅(qū)動無線充電部或有線充電部來根據(jù)有線或無線方式控制充電,從而能夠?qū)崿F(xiàn)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由此,因為根據(jù)本發(fā)明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能夠用一個充電裝置對充電方式不同的電動車輛進行充電,因此不僅能夠顯著地削減充電基礎設施成本,而且能夠在時間或空間上為用戶提供便利。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更詳細地,涉及用一個充電裝置不僅能夠?qū)]有線無線充電功能的插入式(plug-in)充電方式的電動車輛進行充電,而且能夠?qū)o線充電方式的電動車輛進行充電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本發(fā)明涉及這樣一種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與單獨地設置有線充電裝置和無線充電裝置的情況相比不僅能夠顯著地削減充電基礎設施成本,而且能夠在時間和空間上為用戶提供便利。
背景技術
近年來,因微塵而導致的大氣污染已成為社會性事件,而排放自車輛的廢氣被指為其主要原因。
相應地,作為能夠改善包含微塵的環(huán)境污染問題的備選方案,正在對不產(chǎn)生廢氣的電動車輛進行各項研發(fā),而普及較少的電動車輛因為近年來被開發(fā)成可進行長途行駛的電動車輛,因此目前其普及量呈現(xiàn)急劇增加的趨勢。
電動車輛包括能夠存儲電能的電池,并且目前為止主要使用插入式(plug-in)方式作為對這種電池進行充電的充電手段。在這種插入式方式中,為進行充電,將插頭從充電裝置分離并將插頭插入到電動車輛的插口(inlet)中進行充電,并且在充電完成時,再次將插頭從電動車輛分離并安置到充電裝置上以結(jié)束充電。這種方式是非常繁瑣且不便利的。通常,因為插頭沉重且不干凈,因此對于女性、老人或者體弱者而言其操作是非常不便的,而對于殘疾人士甚至會出現(xiàn)無法進行充電的情況。
近年來,作為插入充電方式的備選方案,正在積極地研發(fā)即使不插入插頭也能夠進行充電的無線充電方式,且其已經(jīng)過標準化過程而處于商用化的階段。
無線充電方式作為利用設置在地面上的發(fā)射線圈與設置在電動車輛中的接收線圈之間的磁感應現(xiàn)象對電動車輛的電池進行充電的方式,這種方式是無插頭的方式。
因為無線充電方式只要將電動車輛停靠在停車場中,即可自動地感測車輛是否進入,如車輛需要進行充電,即使沒有任何操作的情況下也能夠自動地進行充電,因此這種方式相比于插入式方式更加簡單且便利。尤其是,在雨天時也不存在觸電危險,并且在冬季無需觸摸冰冷的插頭也能夠進行充電,因此這種方式是極其方便。
雖然預計幾乎所有充電裝置最終會被無線方式所替代,但是在無線充電方式被完全應用之前,插入式方式的電動車輛和無線充電方式的電動車輛將并存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存在著需要在各個充電站或停車場分別設置支持插入充電方式和無線充電方式的充電裝置的問題。
發(fā)明內(nèi)容
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因此,本發(fā)明為了解決傳統(tǒng)技術的問題而提出,其目的在于提供如下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即,在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中,由于能夠識別電動車輛的充電方式是插入式方式還是無線充電方式,并由此用一個充電裝置對充電方式不同的電動車輛進行充電,因此不僅能夠顯著地削減充電基礎設施成本,而且能夠在時間或空間上為用戶提供便利。
本發(fā)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并不限于上文中所提及的技術問題,并且本發(fā)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夠通過下面的記載明確地理解未提及的或者其它的技術問題。
解決問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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