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8894.3 | 申請日: | 2017-08-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1543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7 |
| 發明(設計)人: | 趙貞九 | 申請(專利權)人: | 綠色電力 |
| 主分類號: | B60L53/122 | 分類號: | B60L53/122;B60L53/16;B60L53/6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賽嘉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達佐;王艷春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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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電動 車輛 有線 無線 兼用 充電 裝置 | ||
1.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包括:
無線充電部,所述無線充電部包括高頻逆變器、第一諧振電路和發射線圈,并且通過設置在所述電動車輛中的接收線圈、第二諧振電路和整流部對電池進行充電;
有線充電部,所述有線充電部包括充電插頭,并且所述有線充電部通過插入到安裝在所述電動車輛中的插座中來進行充電;
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將交流電源連接到所述無線充電部或所述有線充電部;以及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有線充電部、所述無線充電部和所述轉換開關,
其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僅將電力供應到所述無線充電部,或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僅將電力供應到所述有線充電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無線充電部與所述電動車輛無線地收發控制信號。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有線充電部與所述電動車輛有線地收發控制信號。
4.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包括:
高頻逆變器;
無線充電部,所述無線充電部包括第一諧振電路和發射線圈,并且通過設置在所述電動車輛中的接收線圈、第二諧振電路和整流部對電池進行充電;
有線充電部,所述有線充電部包括整流器、濾波器和充電插頭,并且所述有線充電部通過插入到安裝在所述電動車輛中的插座中來進行充電;
轉換開關,所述轉換開關將所述高頻逆變器的輸出連接到所述無線充電部或所述有線充電部;以及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高頻逆變器和所述轉換開關,
其中,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僅將電力供應到所述無線充電部,或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僅將電力供應到所述有線充電部。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無線充電部還包括:
變壓器,所述變壓器插置在所述第一諧振電路的前端。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有線充電部還包括:
變壓器,所述變壓器插置在所述整流器的前端。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還包括:
變壓器,所述變壓器插置在所述高頻逆變器與所述轉換開關之間。
8.如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控制部包括:
第一通信部,所述第一通信部與所述電動車輛無線地收發作為控制信號的無線充電控制信號,
其中,在根據從所述第一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無線充電控制信號確定所述電動車輛的充電方式為無線方式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向所述無線充電部供給電力。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所述控制部包括:
第二通信部,所述第二通信部與所述電動車輛有線地收發作為所述控制信號的有線充電控制信號,
其中,在根據從所述第二通信部接收到的所述有線充電控制信號確定所述電動車輛的充電方式為插入式方式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向所述有線充電部供給電力。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
在所述電動車輛的充電方式支持有線方式和無線方式兩者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根據所述無線充電控制信號和所述有線充電控制信號中的哪一個被識別為所述控制信號來支持所識別到的充電方式。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用于電動車輛的有線無線兼用的充電裝置,其中,
在所述無線充電控制信號和所述有線充電控制信號均被識別為所述控制信號的情況下,所述控制部控制所述轉換開關以向所述有線充電部供給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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