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協同殺真菌組合物及其用途在審
| 申請號: | 201780047244.7 | 申請日: | 2017-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6168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02 |
| 發明(設計)人: | 詹姆斯·蒂莫西·布里斯托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龍燈化學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3/56 | 分類號: | A01N43/56;A01P7/00;A01P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鄭斌;陳九洲 |
| 地址: | 215301 江蘇省蘇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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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協同殺真菌 結晶變體 氨基甲酸甲酯 基氧基甲基 吡唑醚菌酯 吡啶甲酰胺 處理植物 真菌感染 植物材料 啶酰菌胺 甲氧基 聯苯基 氯苯基 苯基 吡唑 | ||
1.一種殺真菌組合物,其包含:
(A)2-氯-N-(4′氯[1,1′聯苯基]-2-基)-3-吡啶甲酰胺(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
(B)N-{2-[1-(4-氯苯基)-1H-吡唑-3-基氧基甲基]苯基}(N-甲氧基)氨基甲酸甲酯(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以所述組合物的按重量計約1%至約80%的量存在于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以按重量計約1%至70%的量存在于所述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以按重量計約1%至60%的量存在于所述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以按重量計約1%至70%的量存在于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以按重量計約1%至60%的量存在于所述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以按重量計約1%至50%的量存在于所述協同殺真菌組合物中。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在所述組合物中的重量比為約50∶1至約1∶50。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在所述組合物中的重量比為約25∶1至約1∶25。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在所述組合物中的重量比為約20∶1至約1∶20。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在所述組合物中的重量比為約15∶1至約1∶15。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重量比為約10∶1至約1∶10。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啶酰菌胺的結晶變體II和吡唑醚菌酯的結晶變體IV在所述組合物中的重量比為約5∶1至約1∶5。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含選自以下的一種或更多種助劑:增充劑、載體、溶劑、表面活性劑、穩定劑、消泡劑、防凍劑、防腐劑、抗氧化劑、著色劑、增稠劑、固體附著劑和惰性填料。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是可溶液劑(SL)、乳油(EC)、水乳劑(EW)、微乳劑(ME)、懸浮劑(SC)、油基懸浮劑(OD)、懸浮種衣劑(FS)、水分散粒劑(WG)、可溶粒劑(SG)、可濕性粉劑(WP)、可溶粉劑(SP)、顆粒劑(GR)、微囊粒劑(CG)、細粒劑(FG)、大粒劑(GG)、懸乳劑(SE)、微囊懸浮劑(CS)或微粒劑(MG)。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是懸浮劑(SC)、水分散粒劑(WG)、懸乳劑(SE)、微囊懸浮劑(CS)、油基懸浮劑(OD)或可溶粒劑(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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