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利用單獨包裝和溫和加熱滅菌制造加工食品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44575.5 | 申請日: | 2017-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7516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07 |
| 發明(設計)人: | 趙元一;李南珠;姜大翊;金泰形;申相明;李鐘一;鄭潣湊;崔守希;金承哲 | 申請(專利權)人: | CJ第一制糖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23L23/00 | 分類號: | A23L23/00;A23L3/00;A23L3/3463;A23L3/35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王永偉;趙蓉民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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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利用 單獨 包裝 溫和 加熱 滅菌 制造 加工 食品 方法 | ||
1.一種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包含:
(a)第一食品部分,所述第一食品部分包含i)包含紅辣椒醬的醬汁,或ii)包含大醬的醬汁,
其中:
對于醬汁i),酸度(pH)的特征在于被調節至pH?3.9至4.5,和
對于醬汁ii),鹽度和糖含量的特征在于分別被調節至3%至15%和20白利糖度%至60白利糖度%;和
(b)第二食品部分,所述第二食品部分包含水和選自肉、海藻、海鮮、根菜、果菜、豆腐和蘑菇中的至少一種,
其中所述第一食品部分和所述第二食品部分是單獨包裝的,
其中所述第一食品部分是通過在90℃和110℃之間的溫度下加熱10至30分鐘制備的,所述溫度低于常規蒸煮加熱的溫度,
其中所述第二食品部分是通過在85℃和95℃之間的溫度下加熱10至30分鐘,然后在115℃和123℃之間的溫度下加熱10至30分鐘制備的,
其中對所述第二食品部分的兩步加熱提高了加熱溫度的升溫速率,借此導致相比于由所述第一食品部分和所述第二食品部分組成的組合的蒸煮滅菌的加工食品,在相同加熱條件下蒸煮加熱滅菌的強度Fo值增大、蒸煮加熱時間減少以及對所述第二食品部分中包含的成分的損壞減少當中的至少一項。
2.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第一食品部分進一步包含選自韓國白菜、生菜、菠菜和水歐芹中的至少一種葉菜。
3.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第一食品部分包含泡菜。
4.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肉是選自牛肉、牛骨、豬肉、豬骨、雞肉和雞骨中的至少一種。
5.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海藻是選自紫菜、裙帶菜、海帶和羊棲菜中的至少一種。
6.權利要求5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紫菜是綠紫菜。
7.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海鮮是選自鳀魚、蛤蜊、魷魚、小章魚、網足章魚、貽貝、螃蟹、蝦、海洋鰹魚和淡水螺中的至少一種。
8.權利要求7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蛤蜊是馬尼拉蛤蜊。
9.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根菜是選自大蒜、生姜、洋蔥、土豆、蘿卜、胡蘿卜、芋頭和牛蒡中的至少一種。
10.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果菜是選自黃瓜、南瓜、紅辣椒、茄子、豆類和玉米中的至少一種。
11.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果菜是選自南瓜和紅辣椒中的至少一種。
12.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中微生物的濃度在生產日期后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5個月或6個月在15℃、25℃、35℃或45℃的溫度下小于101CFU/g。
13.權利要求1所述的室溫下可配送的加工食品,其中所述第一食品部分包含所述大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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