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至少一個可繞線和可退繞的供應線路的線路引導系統以及旋轉引導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32136.2 | 申請日: | 2017-04-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629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G·泰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易格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H75/44 | 分類號: | B65H75/44;F16G13/16;H02G3/04;H02G11/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郭毅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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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至少 一個 可繞線 可退繞 供應 線路 引導 系統 以及 旋轉 裝置 | ||
所提出的用至少一個于沉的線路和/或彎曲剛性的線路(例如用于船舶的岸供電(英語:alternative maritime powe,電力替代系統)的強電流供給線纜)的線路引導系統(600)具有纏繞設備(602)和旋轉引導裝置(106;206;606),所述纏繞設備能夠圍繞旋轉軸線(A)旋轉并且用于對所述線路(610)進行繞線和退繞,所述旋轉引導裝置用于將所述線路從第一點(F)引導至能夠相對旋轉的第二點(R)。所述旋轉引導裝置示出螺旋形的走向,所述螺旋形的走向具有第一螺旋層(117;257)和第二螺旋層(118;258),在所述第一螺旋層中,所述線路圍繞所述旋轉軸線(A)纏繞,在所述第二螺旋層中,所述線路在反方向上纏繞。所述轉向弧(119;259)連接所述兩個螺旋層。根據本發明,所述旋轉引導裝置(106;206;606)具有與所述旋轉軸線同軸布置的管狀的支撐套筒(140;240;640;130;230),所述支撐套筒用于徑向向外地或徑向向內地支撐所述螺旋層。此外,設置旋轉解耦合件,所述旋轉解耦合件能夠使支撐在所述支撐套筒上的螺旋層(117;257,118;258)與所述纏繞設備(602)解耦合。
技術領域
本發明通常涉及一種用于至少一個可繞線(aufspulbar)和可退繞 (abspulbar)的線路的線路引導系統、以及一種用于兩個能夠相對于彼此旋轉的點之間的線路的旋轉引導裝置。
本發明尤其涉及一種用于一個或多個線路的線路引導系統,該線路引導系統具有滾筒狀的纏繞設備,該纏繞設備用于對線路(例如線纜、軟管等)進行繞線和退繞,其中,該纏繞設備可以借助軸圍繞旋轉軸線旋轉。此外,該線路引導系統包括旋轉引導裝置,該旋轉引導裝置用于將線路從第一點(通常無法運動的固定點)引導至第二點(即能夠相對于第一點旋轉的點),該第二點與能夠旋轉的纏繞設備抗扭地連接。在此,旋轉引導裝置具有螺旋形的走向,該螺旋形的走向具有一個或多個第一螺旋層、一個或多個第二螺旋層以及轉向弧,在所述第一螺旋層中,線路圍繞旋轉軸線螺旋狀地纏繞,在所述第二螺旋層中,線路與第一螺旋層的旋轉方向反向地同樣圍繞旋轉軸線螺旋狀地纏繞,所述轉向弧將這兩個反向纏繞的螺旋層彼此連接,其中,線路在所述轉向弧中翻轉(umschalgen)。
處于兩個螺旋形部段(Trum)之間的帶有線路翻轉件的特殊螺旋走向能夠實現第二點相對于第一點在大旋轉角(例如幾千度)上的相對旋轉,而不需要典型的旋轉接頭(Drehdurchführung)。因此,例如可以避免用于電線的滑動接觸部(Schleifkontakt)和/或用于提供氣態或液態介質的軟管線路的旋轉聯接器。
背景技術
這種類型的線路系統已經由德國專利DE 10 2012 110 967已知。該解決方案允許:在沒有典型的旋轉接頭的情況下,借助一個唯一的滾筒對用于不同介質(電流、數據、氣體、液體等)并且具有不同直徑的多個線路進行繞線和退繞。此外,這種結構方式也節省空間。
為了避免用于線路的典型旋轉接頭,在這種解決方案的情況下使用一種特別的旋轉引導裝置,例如根據國際專利申請WO 2011/086198A2,這種特別的旋轉引導裝置具有帶狀線路引導裝置,該帶狀線路引導裝置按照期望的螺旋形走向引導線路。具有彼此反向的螺旋件(Wendel)或回旋件 (Windung)的并且在其間布置有翻轉件的特別的螺旋形走向允許使用連續的線路,也就是說,避免了典型的旋轉接頭。
根據DE 10 2012 110 967 A1中的原理構造的不同系統由申請人(igus GmbH,D-51147科隆)以商品名“e-spool”銷售。這些線路引導系統已經在實踐中被證明是可行的。
根據這種類別的或具有所述類型特征的線路引導系統的一種類似示例由EP 2535 303 A1已知。這種系統雖然原則上也能夠實現電流供給線路的引導,但是當待引導通過的線路特別沉或具有大的線路橫截面時,則實際上存在一些限制。
因此,應用這些上述系統的限制在于:只能使用相對較小的線路直徑 (例如最多約20mm)或無法引導具有高比重(單位長度的質量)的線路。
發明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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