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車輛駕駛室本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16829.2 | 申請日: | 2017-03-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7891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6 |
| 發明(設計)人: | 阿圖爾·帕夫洛夫斯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沃爾沃卡車集團 |
| 主分類號: | B62D33/06 | 分類號: | B62D33/06;B60R16/04;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陸弋;安翔 |
| 地址: | 瑞典,***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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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駕駛室 本體 | ||
本發明涉及用于車輛(100)的車輛駕駛室本體(102),所述車輛駕駛室本體(102)包括駕駛室本體結構(103),所述駕駛室本體結構(103)包括頂板結構(106)、側壁結構(108)和后壁結構(110),其中,車輛駕駛室本體(102)還包括車輛電池(112),其中,頂板結構(106)、側壁結構(108)和后壁結構(110)中的至少一個的一部分形成用于所述車輛電池(112)的殼體的至少一部分。本發明還涉及一種車輛和車輛電池設備。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車輛的車輛駕駛室本體。本發明還涉及一種包括這種車輛駕駛室本體的車輛和一種被布置成連接到車輛駕駛室本體的駕駛室本體結構的車輛電池設備。本發明可應用于車輛上,特別是通常被稱為卡車的輕型、中型和重型車輛上。雖然將主要針對卡車來描述本發明,但本發明也可應用于其他類型的車輛,例如工程機械等。
背景技術
在車輛領域中,特別是在通常被稱為卡車的輕型、中型和重型車輛的領域中,電部件通常從車輛電池接收電流。而且,該車輛電池與例如車輛的起動馬達相結合地布置,以便能夠起動車輛的發動機。
隨著車輛的持續發展以滿足來自市場的要求和需求,車輛電池也例如在增加電存儲容量、壽命等方面得到發展。例如,越來越希望在車輛內使用更多的電池和具有更高容量的電池。
然而,一個問題是車輛底盤上的在其處放置電池的區域相對密集地安置了其他底盤部件。在開發電池時,電池的外部幾何尺寸必須處于特定的極限內,以便能夠連接到底盤。
US 2011/0222240描述了用于混合動力轎車的電池的替代定位。在US 2011/0222240中,電池被容納在轎車的后座椅后方的行李空間的下部分內。然而,諸如卡車的重型車輛不具有相應的行李空間,因此期待用于安裝電池的其他替代方案。
WO 2008/156388涉及一種用于牽引車-掛車組合體的牽引車,其中,在后壁處布置有中間空間。該中間空間具有離所述后壁小于20cm、的預先選擇的中心長度。
US 2012/0048629涉及一種具有驅動部分的工業卡車,該驅動部分包括電驅動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車輛駕駛室本體,該車輛駕駛室本體至少部分地克服了現有技術的缺陷。這通過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所述的車輛駕駛室本體來實現。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用于車輛的車輛駕駛室本體,該車輛駕駛室本體包括駕駛室本體結構,該駕駛室本體結構包括頂板結構、側壁結構和后壁結構,其中,該車輛駕駛室本體還包括車輛電池,其中,所述頂板結構、側壁結構和后壁結構中的至少一個的一部分形成用于所述車輛電池的殼體的至少一部分。
在下文中且在整個說明書中各處,術語“駕駛室本體結構”應解釋為車輛駕駛室本體的承載結構。如將在下文中結合示例性實施例描述的,這種承載結構可以是駕駛室強化結構,例如一個或多個車輛駕駛室框架結構等。因此,所述頂板結構、側壁結構和后壁結構應理解為相應的承載結構。如下文中將進一步描述的,駕駛室本體結構例如可以是自身容納車輛電池的框架結構等。
術語“駕駛室本體”應理解為是指由駕駛室的外表面和駕駛室的內壁及內頂板結構形成的體積。因此,車輛的底盤和發動機艙不應視為被包括在本公開的駕駛室本體內。
此外,應容易理解的是,所述頂板結構、側壁結構和后壁結構應當是在車輛的縱向方向上觀察的。因此,后壁結構布置在操作者和車輛駕駛室艙內的車輛座椅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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