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頂結構及具有其的軌道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72771.3 | 申請日: | 2017-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73728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17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春雨;李樹典;高洪鎮;李劍;邢智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D17/14 | 分類號: | B61D1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謝湘寧 |
| 地址: | 26611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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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送風通道 風道 送風格柵 車頂結構 靜壓腔 主風道 本實用新型 軌道車輛 開口處 內裝飾 長度方向設置 長度方向延伸 室內送風 開口沿 連通 配合 檢修 開口 | ||
1.一種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結構包括:
送風通道(10),所述送風通道(10)包括風道框架(11)和送風格柵(12),所述風道框架(11)的下方具有開口,所述開口沿所述風道框架(11)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送風通道(10)內設置有相互連通的主風道和靜壓腔,所述主風道和所述靜壓腔均沿所述送風通道(10)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送風格柵(12)設置在所述開口處,所述送風格柵(12)和所述風道框架(11)配合形成所述靜壓腔,所述送風通道(10)通過所述送風格柵(12)向室內送風;
內裝飾頂板(20),設置在所述開口處,所述風道框架(11)和所述內裝飾頂板(20)配合形成所述主風道;
車頂骨架(30),所述車頂骨架(30)的上表面與所述風道框架(11)連接,所述車頂骨架(30)的下表面分別與所述送風格柵(12)以及所述內裝飾頂板(20)連接;
所述車頂骨架(30)包括依次間隔設置的第一縱梁(31)、第二縱梁(32)以及第三縱梁(33),每根縱梁沿車輛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風道框架(11)的開口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縱梁(31)和所述第三縱梁(33)連接,所述內裝飾頂板(20)分別與所述第二縱梁(32)和所述第三縱梁(33)連接,所述內裝飾頂板(20)的靠近所述第二縱梁(32)的一側設置有第一安裝槽,所述送風格柵(12)的一側與所述第一縱梁(31)連接,所述送風格柵(12)的另一側設置在所述內裝飾頂板(20)的下方并與所述第一安裝槽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骨架(30)還包括兩根橫梁,兩個橫梁分別位于所述風道框架(11)的兩端,所述風道框架(11)設置在兩根所述橫梁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每根所述縱梁的上表面和下表面均設置有第二安裝槽,所述風道框架(11)、所述送風格柵(12)以及所述內裝飾頂板(20)均通過緊固件與所述第二安裝槽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送風通道(10)還包括:
擋板(13),設置在所述風道框架(11)內,所述擋板(13)用于分隔所述主風道和所述靜壓腔,所述擋板(13)上開設有通風孔,所述送風格柵(12)的一側與所述風道框架(11)的一側壁連接,所述送風格柵(12)的另一側與所述擋板(13)連接,所述內裝飾頂板(20)的一側與所述擋板(13)連接,所述內裝飾頂板(20)的另一側與所述風道框架(11)的另一側壁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框架(11)包括:
風道頂板和兩個風道側板,兩個所述風道側板分別位于所述風道頂板的兩側,所述送風格柵(12)和所述內裝飾頂板(20)均位于所述風道頂板的下方,所述風道頂板和 兩個所述風道側板為一體成型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結構還包括:
密封件,設置在所述風道框架(11)與所述車頂骨架(30)的連接處、所述車頂骨架(30)與所述送風格柵(12)的連接處以及所述車頂骨架(30)與所述內裝飾頂板(20)的連接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包括密封膠條。
8.一種軌道車輛,包括車頂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頂結構為權利要求1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頂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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