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載應急充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71283.0 | 申請日: | 2017-1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79800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6 |
| 發明(設計)人: | 何洋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大略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3 | 分類號: | B60R16/03;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趙志遠 |
| 地址: | 510440 廣東省廣州市白云***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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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點煙孔 應急充電裝置 充電器本體 充電車 充電器 充電 充電輸出線 救援車 輸入線 背離 本實用新型 充電過程 汽車電瓶 接駁 汽車 安全 | ||
1.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點煙孔的救援車、設有點煙孔的待充電車,以及充電器;
所述充電器包括充電器本體,以及與所述充電器本體連接的充電輸入線和充電輸出線;
所述充電輸入線背離所述充電器本體的一端與所述救援車的所述點煙孔連接;
所述充電輸出線背離所述充電器本體的一端與所述待充電車的所述點煙孔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器設有控制裝置,以及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的充電指示燈和工作指示燈;
所述待充電車充電時,所述充電器處于工作模式;
所述待充電車充滿電時,所述充電器停止工作;
所述充電器處于工作模式時,所述控制裝置調控所述工作指示燈處于常亮狀態,且所述充電指示燈提示所述待充電車的剩余電量占滿電時的比例;
所述充電器停止工作時,所述控制裝置調控所述工作指示燈處于關閉模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電量檢測模塊;
所述充電指示燈與所述電量檢測模塊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器包括殼體;
所述殼體對向開設有用于散熱的通風孔。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器還包括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的充電開關。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判斷模塊;
所述判斷模塊與所述電量檢測模塊連接;
所述判斷模塊內預存有第一預定值;
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電量檢測模塊檢測到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是否大于所述第一預定值;
當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大于所述第一預定值時,所述控制裝置斷開所述充電開關,從而切斷所述救援車與所述待充電車之間的充電線路。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模塊內還預存有第二預定值;
所述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電量檢測模塊檢測到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是否小于所述第二預定值;
當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小于所述第二預定值時,所述控制裝置接通所述充電開關,從而連通所述救援車與所述待充電車之間的充電線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發送電路,以及與所述發送電路連接的執行模塊;
所述發送電路與所述判斷模塊連接,并用于將所述判斷模塊作出的判斷結果發送至所述執行模塊;
所述執行模塊與所述充電開關連接;
所述執行模塊接到所述判斷模塊發出的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大于所述第一預定值的信息后,控制所述充電開關斷開;
所述執行模塊接到所述判斷模塊發出的所述待充電車的電量小于所述第二預定值的信息后,控制所述充電開關接通。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輸入線和所述充電輸出線的顏色不同。
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載應急充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器還包括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的溫度檢測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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