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車窗控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41544.4 | 申請日: | 2017-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56840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敬斌;梁文芝;曹桐軍;李新光;陳培可;陳宇果;葉思源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695 | 分類號: | E05F15/695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趙景平;張春雨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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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升降電機 車窗玻璃 車窗 車身控制器 電動車窗 控制器 玻璃升降開關 本實用新型 控制器連接 工作參數 控制系統 時間段 升降 汽車技術領域 機械連接 升降過程 實時檢測 自動升降 反轉 關窗 開窗 | ||
1.一種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身控制器、車窗控制器以及分別與所述車窗控制器連接的升降電機、玻璃升降開關,所述升降電機與車窗玻璃機械連接,所述車身控制器通過CAN總線與所述車窗控制器連接;所述車窗控制器根據所述玻璃升降開關的信號或所述車身控制器的信號,控制所述升降電機,使車窗玻璃進行升降;在所述車窗玻璃升降過程中,所述車窗控制器實時檢測所述升降電機的工作參數,并在所述升降電機的工作參數超過設定參數值時,控制所述升降電機反轉第一設定時間段后停止,并在停止第二設定時間段后繼續進行車窗玻璃自動升降,直至完成關窗或開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點火開關,所述點火開關的點火檔分別與所述車身控制器、所述車窗控制器連接,當所述點火開關的點火檔接通后,所述車身控制器與所述車窗控制器工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升降開關有四個,每個玻璃升降開關具有上升、下降共兩個擋位;所述四個玻璃升降開關包括:左前玻璃升降開關,左后玻璃升降開關、右前玻璃升降開關、右后玻璃升降開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電機有四個,所述四個升降電機包括:左前玻璃電機、左后玻璃電機、右前玻璃電機、右后玻璃電機,所述車窗玻璃包括:左前車窗玻璃、左后車窗玻璃、右前車窗玻璃以及右后車窗玻璃;所述左前玻璃電機與所述左前車窗玻璃機械連接,所述左后玻璃電機與所述左后車窗玻璃機械連接,所述右前玻璃電機與所述右前車窗玻璃機械連接,所述右后玻璃電機與所述右后車窗玻璃機械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車窗控制器連接的鎖止開關,當所述車窗控制器檢測到所述鎖止開關接通后,禁止所述升降電機工作,直至所述鎖止開關斷開為止。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車身控制器連接的車速傳感器,所述車速傳感器用于檢測車輛速度,所述車輛控制器通過CAN總線獲取到所述車身控制器發送的車輛速度,當所述車輛速度大于設定車速時,所述車輛控制器控制與未關閉的車窗玻璃機械連接的升降電機工作,以使未關閉的車窗玻璃關閉。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車身控制器連接的雨量傳感器,所述雨量傳感器安裝在車輛外部,當下雨時,所述雨量傳感器向所述車輛控制器發送淋雨信號,所述車輛控制器通過CAN總線獲取到所述車身控制器發送的淋雨信號,控制與未關閉的車窗玻璃機械連接的升降電機工作,以使未關閉的車窗玻璃關閉。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窗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車身控制器進行通信的遙控鑰匙,所述遙控鑰匙向所述車身控制器發送鎖車信號或解鎖信號;
當所述車窗控制器接收到所述車身控制器發送的鎖車信號,控制與未關閉的車窗玻璃機械連接的升降電機工作,以使未關閉的車窗玻璃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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