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兩擋變速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524618.3 | 申請日: | 2017-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17061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9 |
| 發明(設計)人: | 黃英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川梭車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11/14 | 分類號: | B62M11/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恒銳佳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86 | 代理人: | 祁凱娟 |
| 地址: | 215636 江蘇***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傳動軸 輸入輪 傳動件 行星變速器 行星架 中心輪 嚙合 變速裝置 一體成型 齒圈 本實用新型 機構設置 制造成本 軸向移動 行星輪 車架 轉動 車輪 | ||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兩擋變速裝置,包括:主傳動軸及車輪,所述主傳動軸上設有行星變速器、輸入輪機構及傳動件,所述輸入輪機構設置于行星變速器與傳動件之間,所述輸入輪機構可相對于主傳動軸作相對轉動和軸向移動,所述行星變速器包括行星架、行星輪、中心輪及齒圈,所述行星架與中心輪兩者中,其中一個套設于主傳動軸上并與主傳動軸固定連接或一體成型,另一個套設于主傳動軸上并可相對于主傳動軸轉動,所述齒圈與車架相連接,所述傳動件與主傳動軸一體成型或固定連接,所述行星架與中心輪兩者中,其中一個與輸入輪機構之間設置至少一個第一嚙合副,所述輸入輪機構及傳動件之間設有一個第二嚙合副,從而簡化了結構,降低了制造成本。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自行車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兩擋變速裝置。
【背景技術】
參圖1所示,圖1揭示了現有技術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其包括:變速器框架1`、安裝于變速器框架1`內的輸入軸2`及輸出軸3`,所述變速器框架1`與車架固定連接或減震連接,所述變速器框架1`內的輸入軸2`上安裝有兩個主動輪4`,兩個主動輪4`之間安裝有與輸入軸2`固定連接的輸入鏈輪6`,所述輸出軸3`上安裝有兩個從動輪5`,兩個主動輪4`內分別設有內花鍵,所述輸入軸2`上設有與上述內花鍵相配合的外花鍵,通過軸向移動輸入軸2`來實現換擋,變速器輸出軸3`與車輪軸之間通過差速器及連接軸連接,該種結構變速器的缺陷在于:1、該種變速器以車架為基準進行定位,導致變速器定位安裝較為不便,而且在安裝過程中容易出現位置偏差,從而影響傳動穩定性,2、該種變速器輸出軸與車輪軸之間通過差速器及連接軸連接,使得整個變速器結構變得較為復雜;3、該種變速裝置設置輸入軸及輸出軸兩根軸,并在輸入軸上設有兩個主動輪,在輸出軸上設置兩個從動輪,因此結構較為復雜,增加了制造難度。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種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兩擋變速裝置。
【實用新型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制造方便的兩擋變速裝置。
一種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兩擋變速裝置,包括:主傳動軸及車輪,所述主傳動軸的兩端分別與車輪相連接,所述主傳動軸上設有行星變速器、輸入輪機構及傳動件,所述輸入輪機構設置于行星變速器與傳動件之間,所述輸入輪機構可相對于主傳動軸作相對轉動和軸向移動,所述行星變速器包括行星架、行星輪、中心輪及齒圈,所述行星架與中心輪兩者中,其中一個套設于主傳動軸上并與主傳動軸固定連接或一體成型,另一個套設于主傳動軸上并可相對于主傳動軸轉動,所述齒圈與車架相連接,所述傳動件與主傳動軸一體成型或固定連接,所述行星架與中心輪兩者中,其中一個與輸入輪機構之間設置至少一個第一嚙合副,所述輸入輪機構及傳動件之間設有一個第二嚙合副。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輸入輪機構包括軸套及套設于軸套上的輸入輪。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主傳動軸的至少一端與車輪之間通過車輪超越離合器連接。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軸套與輸入輪一體成型或固定連接。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軸套與輸入輪之間設有輸入輪超越離合器。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主傳動軸的一端與車輪相固定,所述主傳動軸的另一端與車輪之間通過軸承連接,所述輸入輪與軸套之間設有輸入輪超越離合器。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第一嚙合副的數量為一個,并設置于中心輪與軸套之間或設置于行星架與軸套之間,所述第二嚙合副設置于軸套與傳動件之間。
優選地,本實用新型中的一種兩擋變速裝置進一步設置為:所述第一嚙合副的數量為一個,并設置于中心輪與輸入輪之間或設置于行星架與輸入輪之間,所述第二嚙合副設置于軸套與傳動件之間。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張家港川梭車業有限公司,未經張家港川梭車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21524618.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