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436346.1 | 申請日: | 2017-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6266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8 |
| 發明(設計)人: | 溫少蕓 | 申請(專利權)人: | 溫少蕓 |
| 主分類號: | A63H17/00 | 分類號: | A63H17/00;A63H17/26 |
| 代理公司: | 東莞市神州眾達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51 | 代理人: | 陳世洪 |
| 地址: | 515800 廣東省汕頭***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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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玩具車 后輪組件 減震機構 后減震 前減震 連桿組件 前輪組件 固定板 行駛 本實用新型 同一水平線 后輪 傳動結構 彈性組件 減震效果 崎嶇道路 左右兩側 彈性柱 可玩性 通過性 支撐架 車頭 前輪 支架 車身 車輪 脫節 玩具 配合 | ||
1.一種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包括車頭,車身,前輪組件,后輪組件和傳動機構,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前輪組件處設有前減震機構,于后輪組件處設有后減震機構;且所述前減震機構和后減震機構,通過設于玩具車底部兩側的固定板相互連接;所述前減震機構和后減震機構均包括連桿組件,與連桿組件相連接,并固定于后輪組件上的支架,以及設于兩側,并固定于固定板上的彈性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減震機構包括第一下連桿組件,第一上連桿組件,第一支架和第一彈性組件,其中所述第一下連桿組件包括第一左下連桿和第一右下連桿;所述第一上連桿組件包括第一左上連桿和第一右上連桿;所述第一彈性組件包括第一左彈性柱和第一右彈性柱。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固定于前輪組件上部,第一上連桿組件一端活動連接于第一支架上端,第一上連桿組件另一端活動連接于固定板上;所述第一下連桿組件一端活動連接于第一支架兩端,第一下連桿組件另一端活動連接于固定板上。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彈性組件下端固定于第一支架兩端,上端固定于車身底部,且第一彈性組件中部與固定板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減震機構包括第二下連桿組件,第二上連桿組件,第二支架和第二彈性組件,其中所述第二下連桿組件包括第二左下連桿和第二右下連桿;所述第二上連桿組件包括第二左上連桿和第二右上連桿;所述第二彈性組件包括第二左彈性柱和第二右彈性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固定于后輪組件上部,第二上連桿組件一端活動連接于第二支架上端,第二上連桿組件另一端活動連接于固定板上;所述第二下連桿組件一端活動連接于第二支架兩端,第二下連桿組件另一端活動連接于固定板上。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減震機構的玩具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彈性組件下端固定于第二支架兩端,上端固定于車身底部,且第二彈性組件中部與固定板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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