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及掃路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62580.4 | 申請日: | 2017-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646664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24 |
| 發明(設計)人: | 吳威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福田汽車科技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H1/08 | 分類號: | E01H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410129 湖***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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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吸管 吸嘴 吸管 吸嘴組件 掃路車 外吸管 后腔 前腔 本實用新型 氣流流動 吸嘴部 連通 小顆粒粉塵 互不連通 吸管通道 垃圾 | ||
1.一種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吸嘴部,所述吸嘴部內設置有互不連通的吸嘴前腔(110a)和吸嘴后腔(110b);
吸管部(120),所述吸管部(120)包括:內吸管(121)和外吸管(122),所述內吸管(121)限定出內吸管通道(101),所述外吸管(122)與所述內吸管(121)之間限定出外吸管通道(102),所述內吸管通道(101)與所述吸嘴前腔(110a)連通,所述外吸管通道(102)與所述吸嘴后腔(110b)連通;其中
所述吸嘴前腔(110a)在氣流流動方向上的截面面積大于所述吸嘴后腔(110b)在氣流流動方向上的截面面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吸管通道(101)的橫截面積不大于所述外吸管通道(102)的橫截面積。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部包括:
第一頂板(111);
第一邊板(112),所述第一邊板(112)設置在所述第一頂板(111)的左右兩側且向下延伸;
第一后板(113),所述第一后板(113)設置在所述第一頂板(111)的后側且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一頂板(111)、所述第一邊板(112)和所述第一后板(113)限定出所述吸嘴前腔(110a)。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部還包括:
第二頂板(114);
第二邊板(115),所述第二邊板(115)設置在所述第二頂板(114)的左右兩側且向下延伸;
第二后板(116),所述第二后板(116)設置在所述第二頂板(114)的后側且向下延伸;其中所述第一后板(113)、所述第二頂板(114)、所述第二邊板(115)和所述第二后板(116)限定出所述吸嘴后腔(110b)。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后板(116)可相對與所述第一后板(113)前后移動以改變所述吸嘴后腔(110b)在氣流流動方向上的截面面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部還包括:調整板(117)和調整螺栓(118),所述調整板(117)固定在所述第二頂板(114)上且位于所述第二后板(116)的后側,所述調整螺栓(118)與所述調整板(117)螺紋配合且所述調整螺栓(118)的前端止抵所述第二后板(116)。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頂板(111)的高度在從前向后的方向上逐漸降低。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吸嘴軟管,所述吸嘴軟管的一端與風機的進風口相連,所述吸嘴軟管的另一端分別與所述內吸管(121)的出風口和外吸管(122)的出風口相連。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掃路車的吸嘴組件(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頂板(114)上設置有導槽(114a),所述第二后板(116)上設置有穿過所述導槽(114a)且適于所述第二頂板(114)配合的緊固件(114b)。
10.一種掃路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掃路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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