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和具有其的軌道交通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346892.6 | 申請日: | 2017-10-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41923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9 |
| 發明(設計)人: | 肖輝;秦康;馮齊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1D19/02 | 分類號: | E01D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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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軌道交通系統 墩柱 橋墩 本實用新型 方向間隔 軌道梁 承臺 蓋梁 樁基 子蓋 抗震性能 生產效率 延伸 | ||
1.一種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包括:
樁基;
承臺,所述承臺設在所述樁基上方;
墩柱,所述墩柱設在所述承臺上方且包括兩個沿所述軌道交通系統的軌道梁的延伸方向間隔設置的子墩柱;
蓋梁,所述蓋梁包括兩個沿所述軌道交通系統的軌道梁的延伸方向間隔設置的子蓋梁,兩個所述子蓋梁分別設在兩個所述子墩柱上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兩個子蓋梁的上端通過剪力連接件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每個所述子墩柱與其上方的子蓋梁一體澆筑成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子蓋梁之間以及兩個所述子墩柱之間構成分離間隙,所述分離間隙垂直于所述軌道梁的延伸方向。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所述分離間隙的寬度小于等于3厘米。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梁的下端的橫截面積小于上端的橫截面積。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梁的長度方向垂直與所述軌道梁的延伸方向,所述蓋梁上設有用于支撐所述軌道梁的支座,所述支座為兩個在水平方向上分別位于所述墩柱的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支座之間設有疏散平臺。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系統的橋墩,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臺在水平方向上的長度方向垂直于所述軌道梁的延伸方向,所述樁基為兩個且在水平方向上分別位于所述墩柱的兩側。
10.一種軌道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交通系統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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