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給排水工程用排水管切割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65563.1 | 申請日: | 2017-09-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89763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06 |
| 發明(設計)人: | 張建坤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建坤 |
| 主分類號: | B26D1/157 | 分類號: | B26D1/157;B26D5/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30001 安徽省合肥市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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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排水工程 排水管 切割機 | ||
1.一種給排水工程用排水管切割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有車底板(1)、車輪(2)、滑板(3)、轉動機構(4)、電鋸(5)、調節機構(6)、切割機構(7)、安裝板(8)、支撐桿(9)和推手(11);車輪(2)固接于車底板(1)底部,滑板(3)放置于車底板(1)頂面端部;轉動機構(4)固接于車底板(1)一端部,調節機構(6)固接于車底板(1)頂面另一端部;支撐桿(9)固接于調節機構(6)輸出端,安裝板(8)固接于支撐桿(9)頂部;切割機構(7)與調節機構(6)輸出端傳動連接,且與安裝板(8)底面固接;電鋸(5)與切割機構(7)輸出端傳動連接,推手(11)固接于切割機構(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給排水工程用排水管切割機,其特征在于,轉動機構(4)包括有第一支架(41)、第一軸承座(42)、第一橡膠輪(43)、第一轉軸(44)、第二橡膠輪(45)、第二支架(46)、第二軸承座(47)、第一齒輪(48)、第三支架(49)、第三軸承座(410)、第四軸承座(411)、轉盤(412)、第二轉軸(413)、第二齒輪(414)、第五軸承座(415)、第三齒輪(416)、第三橡膠輪(417)、第三轉軸(418)、第四橡膠輪(419)、第六軸承座(420)、第七軸承座(421)和第八軸承座(422);第一支架(41)、第二支架(46)、第三支架(49)沿車底板(1)頂面寬度方向依次固接;第一軸承座(42)、第八軸承座(422)均嵌于第一支架(41),且第一軸承座(42)、第八軸承座(422)處于同一水平面;第二軸承座(47)、第五軸承座(415)、第七軸承座(421)均嵌于第二支架(46),且第二軸承座(47)、第七軸承座(421)位于第五軸承座(415)上方;第三軸承座(410)、第六軸承座(420)均嵌于第三支架(49),且第三軸承座(410)、第六軸承座(420)位于第四軸承座(411)上方;第一轉軸(44)一端部與第一軸承座(42)樞接,另一端部與第二軸承座(47)樞接并貫穿第二軸承座(47)與第三軸承座(410)樞接;第一齒輪(48)固接于第一轉軸(44),且位于第二軸承座(47)與第三軸承座(410)之間;第一橡膠輪(43)、第二橡膠輪(45)均固接于第一轉軸(44),且位于第一軸承座(42)與第二軸承座(47)之間;第三轉軸(418)一端部與第八軸承座(422)樞接,另一端部與第七軸承座(421)樞接并貫穿第七軸承座(421)與第六軸承座(420)樞接;第三齒輪(416)固接于第三轉軸(418),且位于第七軸承座(421)與第六軸承座(420)之間;第三橡膠輪(417)、第四橡膠輪(419)均固接于第三轉軸(418),且位于第八軸承座(422)與第七軸承座(421)之間;第二轉軸(413)一端部與第五軸承座(415)樞接,另一端部與第四軸承座(411)樞接并貫穿第四軸承座(411);轉盤(412)固接于第二轉軸(413)端部,第二齒輪(414)固接于第二轉軸(413),且與第一齒輪(48)、第三齒輪(416)嚙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給排水工程用排水管切割機,其特征在于,調節機構(6)包括有第一滑軌(61)、第一滑塊(62)、第二滑軌(63)和第二滑塊(64);第一滑軌(61)、第二滑軌(63)依次固接于車底板(1),支撐桿(9)通過第一滑塊(62)與第一滑軌(61)滑動連接,切割機構(7)通過第二滑塊(64)與第二滑軌(63)滑動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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