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152203.8 | 申請日: | 2017-09-0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165122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30 |
| 發明(設計)人: | 林志宏;張靜;傅祿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華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F7/18 | 分類號: | G09F7/18;G09F13/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八卦路***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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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道路 施工 警示 | ||
1.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包括底座(1)、連接于底座(1)的支撐柱(2)、固定連接于支撐柱(2)的第一警示牌(3),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周緣鉸接有若干個抵接板(5),所述抵接板(5)可抵接于地面或貼合于底座(1)上端面,所述抵接板(5)與所述底座(1)之間設置有若干個用于保持抵接板(5)抵接于地面的固定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組件包括開設于所述底座(1)上端面的第一T形滑槽(6)、開設抵接板(5)可貼合于底座(1)的端面并與第一T形滑槽(6)連通的第二T形滑槽(10)、滑動連接于第一T形滑槽(6)及第二T形滑槽(10)之間的連接塊(8),所述第一T形滑槽(6)與第二T形滑槽(10)位于同一直線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T形滑槽(6)與連接塊(8)之間設置有限制連接塊(8)滑動的限制組件,限制組件包括開設于連接塊(8)上端面的滑槽(10)、開設于滑槽(10)底面長孔(11)、開設于第一T形滑槽(6)底面的螺紋孔(13)、螺紋連接于所述螺紋孔(13)并穿設于長孔(11)內的內六角螺栓(14)、開設于滑槽(10)底面并供所述內六角螺栓(14)栓帽穿過的圓孔(12),所述圓孔(12)位于所述滑槽(10)靠近于支撐柱(2)一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上端面開設有若干個第一通孔(15),所述抵接板(5)開設有若干個與第一通孔(15)一一對應的第二通孔(16),所述抵接板(5)貼合于底座(1)上端面時,第一通孔(15)與第二通孔(16)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2)螺紋連接于所述底座(1)。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2)滑動連接于滑套(17),所述滑套(17)下端面抵接于抵接板(5)并限制抵接板(5)轉離所述底座(1)上端面。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意一條權利要求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警示牌(3)周緣設置有若干個燈珠(18),所述支撐柱(2)內腔設置有蓄電池(19),所述蓄電池(19)與所述燈珠(18)耦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道路施工警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柱(2)上端面開設有螺孔(20),螺孔(20)螺紋連接有第二警示牌(21),所述第二警示牌(21)下端面固定連接有與螺孔(20)連接的螺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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