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1098787.5 | 申請日: | 2017-08-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07988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敬斌;閆成亮;李國強;曹桐軍;陳培可;陳宇果;李新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1/00 | 分類號: | B60R21/00;B60R21/01;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趙景平,洪余節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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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事故 應急 服務 系統 | ||
1.一種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氣囊控制裝置、服務中心、應急控制器以及與所述應急控制器電連接的點火開關、控制終端、通信模塊、衛星定位單元、語音交互模塊,所述通信模塊與所述服務中心通過無線連接;所述應急控制器通過CAN總線分別與車身控制器、氣囊控制裝置電連接,從所述車身控制器獲取車輛信息,從所述氣囊控制裝置獲取碰撞報文以確定車輛發生碰撞;所述應急控制器在所述點火開關處于ON檔并且車輛發生碰撞時,控制車輛處于手動喚醒模式或自動模式;在所述手動喚醒模式,所述應急控制器根據所述控制終端的輸入使所述服務中心確定車輛事故情況;在所述自動模式,所述應急控制器自動通過所述通信模塊向所述服務中心傳送所述車輛信息、所述碰撞報文以及所述衛星定位單元獲取的信息,并通過所述語音交互模塊、所述控制終端與車內人員進行交互。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與所述應急控制器電連接的6D傳感器;所述應急控制器通過所述6D傳感器定位所述衛星定位單元信號低或信號根本不存在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6D傳感器包括:第一加速度計和陀螺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控制裝置包括:安全氣囊、氣囊控制器以及分別與所述氣囊控制器電連接的碰撞傳感器、第二加速度計、氣囊引爆裝置,所述氣囊引爆裝置與所述安全氣囊連接用于驅動所述安全氣囊充氣;所述氣囊控制器根據所述碰撞傳感器值、所述第二加速度計值控制所述氣囊引爆裝置,以使所述氣囊引爆裝置引爆所述安全氣囊;所述氣囊控制器根據所述碰撞傳感器值、所述第二加速度計值得到所述碰撞報文。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控制裝置還包括:與所述氣囊控制器電連接的安全帶緊張器;所述安全帶緊張器與車輛的安全帶電連接,用于控制所述安全帶自動加緊或放松。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控制裝置還包括:組合儀表、分別放置在所述安全帶鎖銷末端的第一識別模塊、放置在所述安全帶鎖扣內部的第二識別模塊,所述儀表通過CAN總線與所述氣囊控制器連接,所述第一識別模塊與所述第二識別模塊分別與所述氣囊控制器電連接;當所述鎖銷插入所述鎖扣時,所述第一識別模塊與所述第二識別模塊進行握手識別,如果所述第一識別模塊與所述第二識別模塊無法識別,所述氣囊控制器通過所述組合儀表進行報警。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終端包括:殼體以及分別與所述應急控制器電連接的呼叫開關、背光指示燈、狀態指示燈、麥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事故應急服務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與所述應急控制器通過CAN總線連接的收放機總成;在所述手動喚醒模式,所述應急控制器在接收到所述呼叫開關信號后,通過CAN總線關閉所述收放機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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