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輛天窗玻璃總成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721051693.2 | 申請日: | 2017-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7207715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0 |
| 發(fā)明(設計)人: | 席智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凱沃森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7/00 | 分類號: | B60J7/00;B60J10/82 |
| 代理公司: | 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2104 | 代理人: | 黃行軍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漢市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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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天窗 玻璃 總成 | ||
1.一種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包括玻璃(10)、O型框架(20)、玻璃包邊(30)及密封條(40),所述O型框架(20)承托在所述玻璃(10)下方,所述玻璃包邊(30)設置在所述玻璃(10)周邊的外側且置于所述玻璃(10)與所述O型框架(20)之間,所述密封條(40)從周邊外側卡接在所述玻璃包邊(30)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包邊(30)包括包邊本體(31),所述包邊本體(31)上方內側開設有承托所述玻璃(10)的玻璃托槽(32),所述包邊本體(31)中部內側開設有容置所述O型框架(20)的外側邊緣的框架容槽(33),所述包邊本體(31)外側的上部、下部分別開設有與所述密封條卡接的密封條卡槽(34),所述密封條卡槽(34)的橫向截面呈V形,所述二條密封條卡槽(34)的開口分別朝上、朝下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密封條卡槽(34)的開口端分別設有包邊倒鉤(35)和凸耳(36),所述包邊倒鉤(35)設置在對應的所述密封條卡槽(34)的外側且朝內側設置,所述凸耳(36)設置在對應的所述密封條卡槽(34)的內側且朝外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條(40)包括密實橡膠主體(41)、發(fā)泡材料封條(42)及定型繩(43),所述發(fā)泡材料封條(42)包覆在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外側及上部,所述定型繩(43)從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中部沿長度方向貫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發(fā)泡材料封條(42)的上端、下端分別與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上端、下端連接,所述發(fā)泡材料封條(42)的中部與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外側之間留有形變空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上設置有與所述包邊倒鉤(35)相對應的密封條倒鉤(411),所述密封條倒鉤(411)設置在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內側且朝外側設置,所述密封條倒鉤(411)位置和形狀與所述包邊倒鉤(35)相互匹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內側上角設有尖角(413),所述發(fā)泡材料封條(42)的上端相對尖角(413)向外側縮進形成縮進邊(421),所述尖角(413)與所述縮進邊(421)形成容納所述玻璃包邊(30)上方的所述凸耳(36)的凹陷。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內側下角形成有容納所述玻璃包邊(30)下方的所述凸耳(36)的凹陷(412)。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實橡膠主體(41)的下方與所述發(fā)泡材料封條(42)的下端的結合處向下凸伸出擋水部(414)。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容槽(33)與所述玻璃托槽(32)之間在豎直方向上間隔隔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天窗玻璃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包邊(30)采用包塑工藝與所述O型框架(20)形成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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