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載重監控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574443.0 | 申請日: | 2017-05-22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73494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9 |
| 發明(設計)人: | 陳宇果;周慧勤;曹桐軍;陳培可;李敬斌;阮昆;邱帥迪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9/048 | 分類號: | G05B19/048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252 | 代理人: | 趙景平,逄京喜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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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載重 監控 系統 | ||
1.一種載重監控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單元;
與所述控制單元連接的警示裝置;
通過數據總線與所述控制單元連接的變速箱控制器、加速度傳感器和車載網絡終端;以及,
與所述車載網絡終端無線連接的遠程管理平臺;
所述變速箱控制器將獲取到的車輛行駛時的牽引力數據發送至所述控制單元;所述加速度傳感器將獲取到的車輛行駛時的加速度信號發送至所述控制單元;
所述控制單元根據所述牽引力數據及加速度信號,得到車輛的載重數據,并在所述載重數據超過設定的閾值后,觸發所述警示裝置發出警示信號;
所述遠程管理平臺通過所述車載網絡終端實時獲取所述載重數據及車輛信息,以對車輛的載重情況進行監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裝置包括:第一警示燈、第二警示燈及蜂鳴器;
所述控制單元在所述載重數據超過設定的閾值后,觸發警示裝置發出警示信號包括:
根據設定的不同等級的閾值,所述控制單元觸發第一警示燈工作、觸發第二警示燈工作或觸發蜂鳴器工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數據總線與所述控制單元連接的發動機控制器;
所述控制單元在觸發第二警示燈工作時,向所述發動機控制器發出限扭矩指令,所述發動機控制器根據所述限扭矩指令,限制發動機扭矩輸出;
所述控制單元在觸發蜂鳴器工作時,向所述發動機控制器發出停機指令,所述發動機控制器根據所述停機指令,逐步停止發動機的動力輸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通過數據總線與所述控制單元連接的組合儀表;
所述控制單元將所述載重數據發送至所述組合儀表,所述組合儀表根據所述載重數據顯示車輛當前載重;
所述組合儀表還用于在第二警示燈工作時顯示限速提醒信息,在蜂鳴器工作時顯示停車提醒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信息包括:地理位置信息、車輛ID及駕駛人身份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與所述控制單元連接的定位模塊及IC卡感應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塊包括:GPS模塊或行車記錄儀。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總線為CAN總線。
9.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為整車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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