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53841.7 | 申請日: | 2017-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70994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05 |
| 發明(設計)人: | 秦冬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高新區同力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G19/02 | 分類號: | G01G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聯瑞聯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411 | 代理人: | 張清彥 |
| 地址: | 519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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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整備 質量 稱重 | ||
1.一種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包括稱重臺(1),其特征在于:所述稱重臺(1)的下方設置有固定所述稱重臺(1)的支架(3),稱重傳感器(2)設置于所述稱重臺(1)的下方,所述稱重臺(1)和稱重傳感器(2)之間設置有傳感器支架(4)和蓋板(5),所述蓋板(5)置于所述稱重傳感器(2)之上,所述傳感器支架(4)置于所述蓋板(5)之上,所述稱重傳感器(2)通過螺栓固定于所述支架(3)上,所述稱重傳感器(2)連接控制系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稱重傳感器(2)有六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稱重傳感器(2)分布于所述稱重臺(1)的四個拐角及中間兩側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和傳感器支架(4)均為型鋼。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整備質量稱重儀,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和傳感器支架(4)均為槽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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