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401276.X | 申請日: | 2017-04-1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8361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05 |
| 發明(設計)人: | 黃開明;林仰星;林仰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永信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5/10 | 分類號: | A23L5/10 |
| 代理公司: | 武漢科皓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42222 | 代理人: | 姜學德 |
| 地址: | 438800 湖北省***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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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炒貨 類食品 蒸煮籠 | ||
1.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包括本體(1)、上蓋(2)、下蓋(3)、調料腔(4)、篩孔(5);所述本體(1)為圓筒型,其上下兩端面分別與上蓋(2)、下蓋(3)相連,其下部設有調料腔(4);所述本體(1)、上蓋(2)、下蓋(3)、調料腔(4)上設有若干個篩孔(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2)為半開式,其一部分與本體(1)固定連接,另一部分與本體(1)活動連接;與本體(1)固定連接部分的上蓋(2)上設有提手(6)。
3.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2)另一部分通過插銷與本體(1)活動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料腔(4)置于本體(1)的下部內壁處;其調料腔(4)的門通過插銷與本體(1)活動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料腔(4)的個數大于或等于3個。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蓋(3)上設有環形管(8),環形管(8)焊接在下蓋的邊緣處;所述下蓋中央設有出料口。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1)內壁設有增重單元(7),所述增重單元為鐵棒。
8.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上蓋(2)內側設有增重單元(7),所述增重單元為鐵棒。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用于炒貨類食品的蒸煮籠,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1)、上蓋(2)、下蓋(3)、調料腔(4)為不銹鋼材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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