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及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319985.3 | 申請日: | 2017-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914319U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3 |
| 發明(設計)人: | 仝威;石志瀟;湯建新;牛賽賽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17/04 | 分類號: | B60T17/04;F16L3/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1264 | 代理人: | 楊波 |
| 地址: | 310051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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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動 管路 固定 結構 汽車 | ||
1.一種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0)、軟管接頭(20)、制動硬管(30)和支撐件(40),所述支架(10)上設有固定通孔(101),所述軟管接頭(20)上設有凸臺(21),所述軟管接頭(20)的一端穿過所述固定通孔(101)并與所述制動硬管(30)連接,且所述凸臺(21)抵靠于所述支架(10)的一側,所述支撐件(40)的一端連接于所述制動硬管(30),所述支撐件(40)另一端抵靠于所述支架(10)的遠離所述凸臺(21)的另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通孔(101)的內壁上設有定位槽(112)和多個限位槽(113),所述軟管接頭(20)側壁上設有定位塊(22)和多個限位齒(23),所述定位塊(22)設置于所述定位槽(112)內,所述限位齒(23)設置于所述限位槽(113)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113)包括多個第一限位槽(114)和多個第二限位槽(115),所述第一限位槽(114)與所述第二限位槽(115)對稱設置,所述定位槽(112)位于所述第一限位槽(114)與所述第二限位槽(115)之間,所述限位齒(23)包括多個第一限位齒(24)和多個第二限位齒(25),所述第一限位齒(24)設置于所述第一限位槽(114)內,所述第二限位齒(25)設置于所述第二限位槽(115)內。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槽(114)的數量大于所述第二限位槽(115)的數量;所述第一限位齒(24)的數量大于所述第二限位齒(25)的數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硬管(30)包括硬管接頭(31),所述硬管接頭(31)包括連接部(32)和限位部(33),所述連接部(32)的一端固定連接于所述限位部(33),所述連接部(32)上設有螺紋,所述軟管接頭(20)上設有螺紋孔(201),所述硬管接頭(31)的連接部(32)連接在所述軟管接頭(20)的螺紋孔(201)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40)包括限位板(41)、第一支撐臂(42)和第二支撐臂(43),所述第一支撐臂(42)與所述第二支撐臂(43)相對設置,所述限位板(41)連接于所述第一支撐臂(42)與所述第二支撐臂(43)之間,所述限位板(41)上設有過孔(401),所述連接部(32)穿過所述過孔(401)并與所述軟管接頭(20)連接,所述限位部(33)抵靠在所述限位板(4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臂(42)為向著遠離所述第二支撐臂(43)的方向彎曲的弧形結構,所述第二支撐臂(43)為向著遠離所述第一支撐臂(42)的方向彎曲的弧形結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40)由一塊彈性板材的兩端相向彎曲形成所述限位板(41)、第一支撐臂(42)和第二支撐臂(4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臺(21)繞著所述軟管接頭(20)的周向設置。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制動管路固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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