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69455.2 | 申請日: | 2017-03-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26175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10 |
| 發明(設計)人: | 高繼東;陳勇;董遠;李洪亮;顧燦松;陳達亮;曹展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汽研(天津)汽車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F16H61/18 | 分類號: | F16H61/18;F16H63/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張海英,林波 |
| 地址: | 300300 ***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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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機構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包括傳動部、推桿、滑塊、導向柱、棘爪、扭簧和棘輪,其中,所述推桿一端與所述傳動部傳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滑塊連接,所述滑塊可在所述導向柱的支承下與所述棘爪的一端作滑動連接,所述棘爪的另一端在所述扭簧的作用下可選擇的與所述棘輪嚙合;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塊包括外殼、壓塊和彈簧,所述壓塊和彈簧均位于所述外殼內部,所述壓塊下端與所述彈簧連接,所述壓塊上端與所述棘爪滑動連接,所述壓塊可在棘爪作用下克服彈簧的彈力向所述外殼內側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具有一設定的臨界值,當外力大于該臨界值時,彈簧被壓縮,當外力小于該臨界值時,彈簧不能被壓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壓塊為楔形塊,所述外殼為與所述楔形塊外形相似的楔形殼體,所述推桿與所述外殼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未被壓縮時,所述壓塊的上端面與所述外殼的上端面平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上端面開有缺口,所述壓塊的上端面的兩側邊沿處設置有向外延伸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與所述缺口相匹配。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部包括凹形塊、拔叉、撥叉軸和驅動部,所述凹形塊與所述推桿相連,所述凹形塊上端設置有凹槽,所述撥叉下端位于所述凹槽內,所述拔叉可在所述驅動部的驅動下隨所述撥叉軸轉動,所述撥叉的轉動可轉化為所述凹形塊的線性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駐車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凹形塊的側面上設置有導向孔,導向桿穿插于所述導向孔中,并沿所述棘爪的作用力方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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