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移動車篷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215293.4 | 申請日: | 2017-03-0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521998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26 |
| 發明(設計)人: | 鄭文忠;劉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邁牛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5/06 | 分類號: | E04H15/06;E04H15/28;E04H15/50;B60J11/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明日今典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44343 | 代理人: | 王杰輝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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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車篷 | ||
1.一種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包括推動裝置、長側伸縮骨架、短側伸縮骨架和傘面;
所述傘面與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和短側伸縮骨架連接;
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和短側伸縮骨架均為交叉折疊伸縮結構;
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和短側伸縮骨架一端均分別轉動連接所述推動裝置;
所述推動裝置帶動長側伸縮骨架和短側伸縮骨架折疊收縮或展開;
所述長側伸縮骨架設有至少4個,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分兩組,兩組所述長側伸縮骨架數量分別為至少兩個,兩組所述長側伸縮骨架相對設置;
所述短側伸縮骨架設有至少2個,所述短側伸縮骨架分兩組,兩組所述短側伸縮骨架數量分別為至少1個,兩組所述短側伸縮骨架相對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均分別包括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交叉轉動連接;
所述長側伸縮骨架由依次相交并轉動連接的支桿構成;
當所述推動裝置帶動所述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端部靠近或遠離時,所述長側伸縮骨架伸展或收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短側伸縮骨架均分別包括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交叉轉動連接;
所述短側伸縮骨架由依次相交并轉動連接的支桿構成;
當所述推動裝置帶動所述第三支桿和第四支桿端部靠近或遠離時,所述短側伸縮骨架伸展或收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動裝置包括動力機構、下連接頭組件和上連接頭;
所述下連接頭組件包括下連接頭和拉動桿;
所述第一支桿位于所述長側伸縮骨架端部的一端轉動連接所述上連接頭的下端;
所述第二支桿位于所述長側伸縮骨架端部的一端轉動連接所述動力機構的下部;
所述第三支桿位于所述短側伸縮骨架端部的一端轉動連接所述上連接頭的上端;
所述第四支桿位于所述短側伸縮骨架端部的一端轉動連接所述動力機構的上部;
所述拉動桿設有多個,所述拉動桿兩端分別轉動連接所述第二支桿;
所述拉動桿與第二支桿的轉動連接處位于所述第一支桿和第二支桿交的叉點與所述第二支桿和動力機構的連接點之間;
所述動力機構帶動所述下連接頭上移或下移;
所述上連接頭設于所述下連接頭正上方;
當所述動力機構帶動所述下連接頭上移或下移時,所述長側伸縮骨架和短側伸縮骨架帶動所述上連接頭上移或下移。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長側伸縮骨架設有4個,兩個所述長側伸縮骨架為一組,共分為兩組,每組中的兩個所述長側伸縮骨架數對稱設置,所述兩組長側伸縮骨架以所述推動裝置為中心對稱設置;
所述短側伸縮骨架設有2個,所述短側伸縮骨架以所述推動裝置為中心對稱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機構包括底座、傳動機構和動力輸出支桿;
所述傳動機構帶動所述動力輸出支桿上升或下降,所述動力輸出支桿抵頂所述下連接頭;
所述第二支桿和第四支桿轉動連接所述底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機構為蝸桿傳動機構、氣缸或油缸。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傳動機構為氣缸或油缸時,所述動力輸出支桿分別與氣缸或油缸的活塞桿連為一體。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底部設有吸盤裝置。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移動車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設有提手;所述提手上設有連接孔,所述連接孔與插入所述連接孔的支撐桿相適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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