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和岸橋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102921.8 | 申請日: | 2017-0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665972U | 公開(公告)日: | 2017-11-24 |
| 發明(設計)人: | 曾鵬;張明海;李義明;王碧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7/00 | 分類號: | B66C7/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華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31300 | 代理人: | 徐穎聰 |
| 地址: | 200120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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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腹式 起重機 軌道 | ||
1.一種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包括:上面板、與所述上面板垂直且連接在所述上面板下表面的主腹板、以及安裝在所述上面板上表面且沿所述軌道梁的縱向延伸的軌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主腹板的一側還有一塊或多塊從腹板,所述從腹板的一側邊與所述上面板下表面相連,在所述軌道梁的橫截面中,距離主腹板最遠的所述從腹板板厚中心線與所述上面板下表面相交于第一交點,所述主腹板板厚中心線與所述上面板下表面相交于第二交點,所述軌道的豎直中心線位于所述第一交點和所述第二交點之間的任意一個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通過沿所述軌道梁的縱向間隔布置的軌道壓板固定在所述上面板上表面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軌道梁的橫截面為工字形或矩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從腹板的所述一側邊相對應的另一側邊與所述主腹板相連,在所述軌道梁的橫截面上,所述主腹板、所述從腹板以及所述上面板形成三角形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腹板的連接所述從腹板的表面相對的另一側表面上還連接有一塊筋板,所述筋板沿所述軌道梁的縱向延伸且與所述主腹板垂直,在所述軌道梁的橫截面上,所述從腹板板厚中心線、所述主腹板板厚中心線以及所述筋板板厚中心線相交于一點。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從腹板的數量為一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從腹板與所述主腹板的夾角不超過15°。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從腹板的所述一側邊相對應的另一側邊通過連接板與所述主腹板間接相連。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腹板的連接所述從腹板的表面相對的另一側表面上還連接有一塊筋板,所述筋板沿所述軌道梁的縱向延伸且與所述主腹板垂直,在所述軌道梁的橫截面中,所述連接板板厚中心線和所述筋板板厚中心線處于同一水平線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面板的厚度大于所述主腹板的厚度。
11.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腹板的厚度與每塊所述從腹板的厚度相同。
12.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面板由多塊厚度不同的上面板單元沿所述軌道梁橫截面的寬度方向拼接而成,距離所述軌道最近的所述上面板單元的厚度大于其它各塊所述上面板單元的厚度;所述主腹板由多塊厚度不同的主腹板單元沿所述軌道梁橫截面的高度方向拼接而成,距離所述軌道最近的所述主腹板單元的厚度大于其它各塊所述主腹板單元的厚度。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距離所述軌道最近的所述上面板單元的厚度大于距離所述軌道最近的所述主腹板單元的厚度。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其特征在于,距離所述軌道最近的所述主腹板單元的厚度與每塊所述從腹板的厚度相同。
15.一種岸橋,包括門架小車軌道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架小車軌道梁采用權利要求1-14中任一所述的實腹式起重機軌道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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