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壓縮機、制冷系統和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720096920.7 | 申請日: | 2017-0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6429426U | 公開(公告)日: | 2017-08-22 |
| 發明(設計)人: | 方智祥;楊開成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美芝制冷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04C29/06 | 分類號: | F04C29/06;F04C29/02;F04C29/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11201 | 代理人: | 黃德海 |
| 地址: | 528333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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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壓縮機 制冷系統 汽車 | ||
1.一種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殼體,所述殼體內具有低壓腔和高壓腔,所述殼體上設有與所述低壓腔連通的進氣口和與所述高壓腔連通的出氣口;
壓縮機構,所述壓縮機構設在所述高壓腔內且包括泵體和多個消音器,多個所述消音器分別與所述泵體限定出多個初級消音腔且多個所述消音器中的一個與所述泵體和所述殼體限定出與多個所述初級消音腔和所述高壓腔連通的次級消音腔,所述泵體包括多個氣缸且每個所述氣缸具有吸氣口和排氣口,多個所述氣缸的吸氣口與所述低壓腔連通且多個所述氣缸的排氣口分別與多個所述初級消音腔連通;
用于驅動所述壓縮機構的電機,所述電機設在所述低壓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泵體上設有連通多個所述初級消音腔的氣流通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
低壓側殼體,所述進氣口設在所述低壓側殼體上;
高壓側殼體,所述出氣口設在所述高壓側殼體上;
高低壓分隔板,所述高低壓分隔板安裝在所述低壓側殼體和所述高壓側殼體之間,所述高低壓分隔板與所述低壓側殼體限定出所述低壓腔且與所述高壓側殼體限定出高壓腔,多個所述消音器中的所述一個與所述泵體和所述高低壓分隔板限定出所述次級消音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消音器包括第一消音器和第二消音器,多個所述氣缸包括第一氣缸和第二氣缸,所述泵體還包括:
第一軸承和第二軸承,所述第一氣缸和所述第二氣缸設在所述第一軸承和所述第二軸承之間,所述第一消音器與所述第一軸承限定出與所述第一氣缸的排氣口連通的第一初級消音腔且與所述殼體和所述第一軸承限定出分別與所述第一初級消音腔和所述高壓腔連通的次級消音腔,所述第二消音器與所述第二軸承限定出分別與所述第二氣缸的排氣口和所述第一初級消音腔連通的第二初級消音腔;
氣缸隔板,所述氣缸隔板設在所述第一氣缸和所述第二氣缸之間以分隔所述第一氣缸和所述第二氣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初級消音腔通過貫通所述第二軸承、所述氣缸隔板和所述第一軸承的氣流通路與所述第一初級消音腔連通。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軸承的上部設有連通所述次級消音腔和所述高壓腔的至少一個氣體排出口。
7.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泵體的中心軸線沿水平方向延伸。
8.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壓縮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油氣分離裝置,所述油氣分離裝置設在所述次級消音腔內。
9.一種制冷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壓縮機。
10.一種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冷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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