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發酵復合果酒的生產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497836.7 | 申請日: | 2017-12-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0409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躍軍;詹秋裕 | 申請(專利權)人: | 太原酒廠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G3/024 | 分類號: | C12G3/024;C12G1/022 |
| 代理公司: | 太原智慧管家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4 | 代理人: | 馬俊平 |
| 地址: | 030000 山西***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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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發酵 復合 果酒 生產 方法 | ||
1.發酵復合果酒的生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葡萄與復合水果按2∶1-1∶1的重量比,沖洗干凈,在常溫下打漿,制得原汁,再脫水濃縮處理,制得濃縮原汁;
(2)取1/3的濃縮原汁,添加3-8質量%的活性干酵母,進行低溫微發酵3-7天,得到微發酵液;
(3)取2/3的濃縮原汁,添加1-3質量%的活性干酵母,進行深度發酵至糖度小于2g/L,得到復合果酒;
(4)將步驟2的微發酵液和步驟3的復合果酒混合后,進行二次低溫發酵1-3天,高壓滅菌,過濾得產品;所述復合水果為蘋果,香蕉,橙子或檸檬的一種或幾種;步驟2的低溫微發酵的溫度小于15℃;步驟2得到的微發酵液的酒精含量小于0.5%V/V;步驟3的深度發酵的溫度為30℃,時間為30天以上,厭氧環境,每天充分攪拌兩次進行;步驟4的二次低溫發酵可以不添加活性干酵母,在溫度小于15℃的條件下進行;
所述活性干酵母是由特殊培養的鮮酵母經壓榨干燥脫水后仍保持強的發酵能力的干酵母制品。
2.一種發酵復合果酒,其特征在于,通過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方法制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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