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復合益生菌藥食同源植物發酵飲料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451910.1 | 申請日: | 2017-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4138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8 |
| 發明(設計)人: | 賈素中;杭曉敏;張和春;張旻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3L2/38 | 分類號: | A23L2/38;A23L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11569 | 代理人: | 劉奇 |
| 地址: | 200030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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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復合 益生菌藥食 同源 植物 發酵 飲料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復合益生菌藥食同源植物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數的發酵原料:復合益生菌0.001~0.1份,藥食同源植物水提液30~60份,增殖因子0.5~10份;
其中,所述復合益生菌為以下3種菌種任意比例的混合:保藏編號為CGMCC No.2106的嗜酸乳桿菌,保藏編號為CGMCC No.1258的植物乳桿菌,保藏編號為CNCM I-4458的干酪乳桿菌;
所述藥食同源植物水提液的濃度以折光度計,在25℃下的折光度不低于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飲料發酵生產日時的益生菌活菌總數為8.0×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益生菌為凍干粉,所述凍干粉中益生菌的活菌數不低于1.0×1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食同源植物水提液為將藥食同源植物按照蒸煮法得到的藥食同源植物水提液。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食同源植物原料為:山藥、山楂、烏梅、木瓜、甘草、龍眼肉、決明子、百合、麥芽、沙棘、棗、羅漢果、金銀花、枸杞子、姜、胖大海、茯苓、桑葚、荷葉、蓮子、菊花、黃精、葛根、黑芝麻、蒲公英、薄荷、酸棗、覆盆子、人參、山銀花和玫瑰花中的一種或多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食同源植物包括:人參15~25份,黃精80~100份,枸杞50~70份。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食同源植物包括:山楂80~100份,烏梅50~70份,山藥100~140份,猴頭菇150~170份,茯苓90~110份,甘草15~25份。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食同源植物包括:羅漢果90~110份,百合50~70份,薄荷15~25份,甘草10~20份。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增殖因子為蔗糖、菊粉、吐溫、麥精、葡萄糖和低聚糖中的一種或者多種。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原料中還包括果蔬汁10~20份。
11.根據權利要求1或10所述的發酵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發酵原料中還包括營養強化劑、調味劑和穩定劑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
所述營養強化劑添加的重量份為0.001~0.1份,所述調味劑添加的重量份為0.0001~5份,所述穩定劑添加的重量份為0.01~0.5份。
12.如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發酵飲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所述藥食同源植物水提液、所述增殖因子與水混合,得到總固形物濃度為10%以上的發酵培養液,調整發酵培養液的pH值至5.5~7.5,滅菌;
(2)在步驟(1)滅菌后的發酵培養液中接種所述復合益生菌進行密閉靜止發酵,發酵溫度為36℃~42℃,當發酵液的pH值降至3.5~4.5時發酵結束,得到的發酵液即為所述復合益生菌藥食同源植物發酵飲料。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接種的復合益生菌在所述發酵培養液中的總活菌數為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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