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軌道式道路救援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711398577.2 | 申請日: | 2017-12-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4644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12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劉仕才;劉盛開;劉興權(quán)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劉仕才 |
| 主分類號: | B61B3/00 | 分類號: | B61B3/00;B61D1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29500 廣東省陽江***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救援車 救援支架 空中軌道 道路救援 救援車輛 救援平臺 應(yīng)急車道 軌道式 輕便 吊機 不同裝置 道路恢復(fù) 救援功能 救援位置 設(shè)備組成 事發(fā)地點 事故發(fā)生 液壓鋼柱 一段距離 可升降 配重式 清障車 車頭 堵車 鋼柱 鎖死 交通事故 救援 暢通 移動 | ||
1.軌道式道路救援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建造于道路上方空中的簡易軌道。
2.軌道式道路救援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救援車由車頭,救援支架和吊機等設(shè)備組成,救援支架包括一套結(jié)實可靠的鋼框架,鋼框架兩邊有若干液壓承重鋼柱。
3.軌道式道路救援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主要由一個建造于空中的簡易軌道和救援車組成,救援車由車頭,救援支架和吊機等設(shè)備組成,救援支架包括一套結(jié)實可靠的鋼框架,鋼框架兩邊有若干液壓承重鋼柱。
4.軌道式道路救援系統(tǒng),其特征在于,主要由一個建造于空中的簡易軌道和救援車組成,救援車由車頭,救援支架和吊機等設(shè)備組成,救援支架包括一套結(jié)實可靠的鋼框架,鋼框架兩邊有若干液壓承重鋼柱,其中救援支架有互相獨立的,可互相脫離的兩套,一套作為吊機的承重支架,另一套作為臨時懸吊停放事故車輛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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