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的制動能量回饋系統與電緩速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96803.3 | 申請日: | 2017-12-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2817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8 |
| 發明(設計)人: | 鄢俊;蔣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10 | 分類號: | B60L7/10;B60L11/18;B60R16/02 |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標專利事務所 51213 | 代理人: | 譚德兵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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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械能 電機反轉 制動能量回饋系統 電池充電 電池電量 電動汽車 放電電阻 儲能 回收 轉化 電池 能量利用率 制動安全性 制動摩擦片 整車 磨損 消耗 保證 | ||
1.一種電動汽車的制動能量回饋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防電池回充回路,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設置于電池向電機供電的線路上,用于在電池電量高不能回充儲能的情況下阻斷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向所述電池充電;
一放電電阻回路,所述放電電阻回路連接在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與電機之間的線路上,用于在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阻斷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向所述電池充電的情況下,將所述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優先供給整車附件需求后,再將多余的電能通過放電電阻回路消耗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設置一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接通的閾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接通的閾值為所述電池電量的90%~100%之間的一具體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包括接觸器K1和防反二極管D,所述接觸器K1和所述防反二極管D串聯,其串聯后再與位于所述電池向電機供電的線路上的接觸器K2并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電阻回路包括接觸器K4和放電電阻R1,所述接觸器K4與所述放電電阻R1串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放電電阻R1采用至少兩個電阻并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和所述放電電阻回路集成于多合一控制器內。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電池電量高不能回充儲能時的最大回饋功率Pmax與高壓附件耗電功率P1及放電回路耗電功率為P與的關系需滿足:Pmax≤P+P1。
9.一種電動汽車電池電量高不能回充儲能時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電池電量高不能回充儲能的情況下,通過防電池回充回路阻斷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向所述電池充電;
在所述防電池回充回路阻斷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向所述電池充電的情況下,將所述電機反轉機械能回收轉化的電能優先供給整車附件需求后,再將多余的電能通過放電電阻回路消耗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動汽車的電緩速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步驟包括:
當SOC低于控制策略設置的閾值可以給電池充電時,若有制動回饋的電能,吸合接觸器K2,斷開接觸器K1斷開電池防回充回路,可以給電池回充儲能,同時斷開放電回路接觸器K4斷開放電電阻回路,若有制動踏板信號,則驅動電機轉變為發電機施加反扭矩,進行能量回收,電能一部分供整車高壓附件使用,一部分給電池充電;
達到禁止回充的閾值,斷開接觸器K2,吸合接觸器K1,接通電池防回充回路,制動能量回饋轉化的電能不能給電池充電;閉合放電回路接觸器K4,接通放電電阻回路,將電緩速回饋的電能一部分供整車高壓附件使用,多余的一部分通過放電回路消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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