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41573.0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85231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宏勛;陳柳森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電力機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4 | 分類號: | B60R16/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中浚雄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44254 | 代理人: | 李肇偉 |
| 地址: | 51085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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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卸車 供電系統 | ||
1.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在自卸車車頭一側的安裝工位、蓄電池箱和超級電容柜,所述蓄電池箱和超級電容柜設置在安裝工位處;
所述安裝工位由前保險杠的一端、車架縱梁和走臺支撐桿所圍成,所述前保險杠包括前面板、設置在前面板上端的上板和設置在前面板下端的下板,所述前面板、上板和下板圍成安裝槽,所述車架縱梁的前端伸入所述安裝槽內且與前保險杠固定,位于車架縱梁外側的一段前保險杠形成第一安裝部;所述走臺支撐桿設置在前保險杠的后方且與前保險杠相互平行,走臺支撐桿為圓桿,所述車架縱梁的側面對應所述走臺支撐桿處設有安裝孔,所述走臺支撐桿的一端插入所述安裝孔內且與車架縱梁連接,位于車架縱梁外側的一段走臺支撐桿形成第二安裝部,第二安裝部向外伸出的長度小于第一安裝部向外伸出的長度,所述蓄電池箱的兩側分別架設在所述第一安裝部和第二安裝部上;
所述蓄電池箱包括底板、頂板、前板和后板,所述底板、頂板、前板、后板和所述前保險杠的前面板圍成容置腔體,所述容置腔體內設有蓄電池組;所述前板與走臺支撐桿相互垂直且其設置在靠近走臺支撐桿朝外的一端,所述前板上設有供蓄電池組進出蓄電池箱的安裝口,所述安裝口處設有與其配合的活動門板,所述前板的一側延伸至前保險杠的安裝槽內,前板的另一側設有供走臺支撐桿穿出的卡槽;所述后板上設有供電纜伸出的引線口;所述底板上設有若干用于導向蓄電池滑入的導軌,所述底板靠近走臺支撐桿的一側向上彎折延伸至前板的卡槽處形成下包邊;所述頂板前保險杠的上板平齊,頂板的一側與上板焊接固定,頂板的另一側向下彎折延伸至前板的卡槽處形成上包邊,所述頂板上對應蓄電池的連接端子處開設接線口,所述接線口處配設蓋板;
所述蓄電池箱與車架縱梁相對的一側設有第一安裝耳,所述車架縱梁的側面對應設有第二安裝耳,所述超級電容柜的底部架設在第一安裝耳和第二安裝耳上;所述超級電容柜的底部設有供電纜進入的進線口,所述超級電容柜設在自卸車散熱器總成的罩體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保險杠的第一安裝部的上板上設有用于固定扶梯組件的第一安裝孔,所述蓄電池箱位于扶梯組件的下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箱的頂板的一側設有用于固定走臺支撐柱的第二安裝孔,第二安裝孔位于走臺支撐桿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槽形狀大于二分之一圓,但小于四分之三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走臺支撐桿的一側外壁露出卡槽外,所述上包邊的下端延伸至走臺支撐桿的外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箱的底板上設有橫向加強筋板和縱向加強筋板,所述導軌設置在縱向加強筋板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箱內于蓄電池組的四周設有用于固定蓄電池組的圍板。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自卸車供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箱的頂板上設有用于固定散熱器總成罩體的第三安裝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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