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智能眼鏡的酒駕預警方法及智能眼鏡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340604.0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95720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6 |
| 發明(設計)人: | 蔡任軒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德科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476 | 分類號: | A61B5/0476;A61B5/1486;G02C11/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德科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381 | 代理人: | 陳曉妍;林玉旋 |
| 地址: | 510663 廣東省廣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智能 眼鏡 預警 方法 | ||
一種基于智能眼鏡的酒駕預警方法及智能眼鏡,包括:智能眼鏡檢測與其通信連接的用戶車輛是否接收到開鎖命令,如果接收到,檢測該智能眼鏡上的酒精感應器輸出的電信號;智能眼鏡對電信號進行分析處理得到用戶血液的酒精濃度,并判斷酒精濃度是否大于濃度閾值;如果大于,智能眼鏡獲取智能眼鏡上攝像頭捕捉到的第一真實場景,并根據第一真實場景從服務端獲取與第一真實場景相匹配的酒后駕車事故演化的第一虛擬場景;智能眼鏡將第一虛擬場景投射至用戶眼球,以使用戶看到第一真實場景與第一虛擬場景疊加的混合場景。實施本發明實施例能夠及時檢測酒后駕車,并及時向用戶預警酒后駕車的危險,提高用戶的防范意識,減少酒后駕車事故的發生。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子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基于智能眼鏡的酒駕預警方法及智能眼鏡。
背景技術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的交通事故都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于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后駕車有關,酒后駕車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在實際中發現,人們在飲酒后常常存在僥幸心理,酒駕意識薄弱,不能及時停止酒后駕車行為,等到酒后駕車事故發生后,已經為時已晚,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生命財產損失。
發明內容
本發明實施例公開一種基于智能眼鏡的酒駕預警方法及智能眼鏡,能夠通過智能眼鏡及時檢測酒后駕車行為,并向用戶預警酒后駕車的慘痛后果,有利于提高用戶的防范意識,減少酒后駕車事故的發生,維護了用戶的生命財產安全。
本發明實施例第一方面公開一種基于智能眼鏡的酒駕預警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智能眼鏡檢測與所述智能眼鏡通信連接的用戶車輛是否接收到開鎖命令,如果接收到,檢測所述智能眼鏡上的酒精感應器輸出的電信號,所述酒精感應器將人體皮膚表面滲透出的酒精分子轉化為所述電信號;
所述智能眼鏡對所述電信號進行分析處理,得到用戶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并判斷所述酒精濃度是否大于濃度閾值;
如果大于所述濃度閾值,所述智能眼鏡獲取所述智能眼鏡上攝像頭捕捉到的第一真實場景,并根據所述第一真實場景從服務端獲取與所述第一真實場景相匹配的酒后駕車事故演化的第一虛擬場景;
所述智能眼鏡將所述第一虛擬場景投射至用戶眼球,以使用戶看到所述第一真實場景與所述第一虛擬場景疊加的混合場景。
作為一種可選的實施方式,在本發明實施例第一方面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如果所述酒精濃度小于或者等于所述濃度閾值,所述智能眼鏡檢測所述用戶車輛的駕駛座位是否處于受壓狀態;
如果處于所述受壓狀態,所述智能眼鏡檢測用戶的當前腦波頻率;
所述智能眼鏡將所述當前腦波頻率與預存腦波頻率表進行匹配,得到所述當前腦波頻率對應的當前精神疲勞指數,所述預存腦波頻率表包括腦波頻率范圍以及與所述腦波頻率范圍對應的精神疲勞指數;
所述智能眼鏡判斷所述當前精神疲勞指數是否大于安全指數閾值,如果大于所述安全指數閾值,檢測所述用戶車輛是否處于行駛狀態;
如果不處于所述行駛狀態,所述智能眼鏡向用戶眼球投射表示禁止駕駛的虛擬形象,并獲取所述智能眼鏡上攝像頭捕捉到的第二真實場景;
所述智能眼鏡識別所述第二真實場景中是否存在汽車擋風玻璃,如果存在,確定出所述汽車擋風玻璃的區域,作為第二融合區域;
所述智能眼鏡根據所述當前精神疲勞指數,從所述服務端獲取與所述第二融合區域相匹配的第二虛擬場景,所述第二虛擬場景包括在所述當前精神疲勞指數下駕車引發交通事故的場景;
所述智能眼鏡將所述第二虛擬場景投射至用戶眼球,以使用戶看到在所述第二融合區域處疊加所述第二虛擬場景的混合場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廣州德科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未經廣州德科投資咨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40604.0/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