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338320.8 | 申請日: | 2017-1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615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2 |
| 發明(設計)人: | 湯世友;戴星;王立鵬;羅檢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四川奇石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G19/03 | 分類號: | G01G19/03;G01G19/0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成都華風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23 | 代理人: | 徐豐;張巨箭 |
| 地址: | 621000 四***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交警 治理 貨車 超限 超載 現場 執法 檢測 系統 方法 | ||
1.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牌識別子系統、動態稱重子系統、車型識別子系統、可變情報板和上位機軟件子系統;所述的車牌識別子系統、動態稱重子系統和車型識別子系統的輸出端與上位機軟件子系統連接,上位機軟件子系統的輸出端與可變情報板連接;所述的動態稱重子系統設置于車牌識別子系統和車型識別子系統的檢測區域內,所述的可變情報板沿公路順行方向設置在車牌識別子系統檢測區域正前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測系統還包括貫穿公路橫向兩端設置的車尾攝像機拉桿、以及沿公路順行方向設置的與所述車尾攝像機拉桿同一高度的卡口車牌識別拉桿;所述的車尾攝像機拉桿和卡口車牌識別拉桿上設置有車牌識別子系統和/或車型識別子系統,所述的動態稱重子系統設置于車尾攝像機拉桿和卡口車牌識別拉桿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動態稱重子系統包括沿行車方向的兩端布設的地感線圈、設置于兩個地感線圈之間的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以及分別與地感線圈和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的輸出端連接的稱重控制器,稱重控制器的輸出端與上位機軟件子系統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包括三排1.75m+2m組合方式的第一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和兩排1m+1.75m+1m組合方式的第二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所述的第一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和第二壓電式動態稱重傳感器交錯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牌識別子系統包括:安裝于車尾攝像機拉桿上的正行車尾拍照高清攝像機和逆行車尾拍照高清攝像機,安裝于卡口車牌識別拉桿上的正行車身抓拍高清攝像機、逆行車身抓拍高清攝像機、正行車輛車牌識別高清攝像機和逆行車輛車牌識別高清攝像機,以及與正行車尾拍照高清攝像機、逆行車尾拍照高清攝像機、正行車身抓拍高清攝像機、逆行車身抓拍高清攝像機、正行車輛車牌識別高清攝像機和逆行車輛車牌識別高清攝像機的輸出端連接的車牌識別控制器,所述的車牌識別控制器的輸出端與上位機軟件子系統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型識別子系統包括車型識別控制器,所述的車型識別控制器獲取稱重控制器發送的胎型、車速、軸距信息自動判斷車輛類型,車型識別控制器的輸出端與上位機軟件子系統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交警治理貨車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檢測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檢測系統還包括分中心數據庫,所述的分中心數據庫與上位機軟件子系統連接,上位機軟件子系統將車牌識別子系統、動態稱重子系統和車型識別子系統檢測得到的信息形成完整的過車信息上傳至分中心數據庫。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四川奇石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四川奇石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1338320.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顯示裝置及其控制方法
- 下一篇:一種便于除塵的膠囊拋光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