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193431.4 | 申請日: | 2017-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0818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4-13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春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視萊爾汽車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D1/02 | 分類號: | G05D1/02;B60L11/1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100 江蘇省南京市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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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無人駕駛 低速 電動汽車 | ||
1.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GPS導航設備(1)、傳感器系統(2)、遠程遙控設備(3)、執行驅動系統(4)、車載控制器(5)、電源路網(6)、若干充電樁(7)和伸縮機構(8),所述GPS導航設備(1)、所述傳感器系統(2)、遠程遙控設備(3)和所述執行驅動系統(4)分別與所述車載控制器(5)電連接,所述傳感器系統(2)包括路徑傳感器系統(9)、防撞傳感器系統(10)和啟停系統(11),所述執行驅動系統(4)包括線控轉向系統(12)、電機驅動系統(13)和液壓制動系統(14),所述電源路網(6)鋪設在高速公路或專設路徑的一側,若干所述充電樁(7)分別沿所述電源路網(6)的軸向設置,所述伸縮機構(8)固定安裝于所述充電樁(7)靠近公路的一側,所述伸縮機構(8)與所述車載控制器(5)之間信號遙控連接,所述充電樁(7)的充電刷頭(15)固定設置在所述伸縮機構(8)的伸縮端,所述充電刷頭(15)通過設置在所述伸縮機構(8)內部的電源線與所述充電樁(7)電連接,所述充電樁(7)的一側設有紅外發射設備(16),所述紅外發射設備(16)與所述充電樁(7)的距離小于電動汽車(17)的長度,所述電動汽車(17)的頭部對應所述電源路網(6)的一側設有紅外接收設備(18),所述電動汽車(17)對應所述充電樁(15)的一側設有充電口(19),所述充電口(19)和所述紅外接收設備(18)之間的距離與所述充電樁(7)和所述紅外發射設備(16)之間的距離相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路徑傳感器系統(9)主要由光源、光電傳感器、信號采集板和電源部分組成,其中光源設置在電動汽車(17)的底盤,采用共48個高亮LED燈,所述光電傳感器設置在電動汽車(17)的底盤,采用共40個光敏電阻,等距7.68mm排列,所述信號采集板設置在電動汽車(17)的前端儀表盤內,采用兩塊八位單片機,每塊單片機負責20個通道數據的采集和發送,與光電傳感器連接,用于采樣并輸出每 一個光電檢測通道輸出的光電檢測電壓,信號采集器的采樣頻率為2毫秒。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撞傳感器系統(10)由3套超聲波傳感器組成,其中第一套A為超聲波測距板,安裝于所述電動汽車(17)的車頭正中,測試最大范圍為3.5m,第二套B為兩個超聲波傳感器,安裝于車頭兩側,測試最大范圍為4.5m,第三套C為兩組數碼超聲波倒車防撞雷達,每組4個傳感器,安裝于車頭兩角及車身兩側,測試最大范圍1.5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啟停系統(11)主要由通電開關、遙控信號開關、啟動開關和暫停開關等部件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程遙控設備(3)主要由信號發射器、信號接收器和天線組成,遙控距離為500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線控轉向系統(12)主要由傳感器、車載控制器(5)和執行機構組成,所述傳感器主要包括一個BI傳感器和增量式光電編碼器,所述執行機構包括電機驅動器、轉向電機、齒輪齒條轉向器等部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驅動系統(13)為輪轂電機系統,其主要由傳感器、控制器和執行機構組成,所述電機驅動系統(13)的控制器通過CAN與所述車載控制器(5)連接,接收所述車載控制器(5)的速度指令,同時,所述控制器還可通過專用數據線與筆記本電腦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壓制動系統(14)主要由直流有刷電機和減速機構組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控制器(5)的型號為MicroAutoBox。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人駕駛低速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充電樁(7)沿所述電源路網(6)軸向等距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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