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及主動探測傳感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172645.3 | 申請日: | 2017-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1408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03 |
| 發明(設計)人: | 安向京;李睿 | 申請(專利權)人: | 長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7/4861 | 分類號: | G01S7/4861;G01S7/4865;G01S17/08 |
| 代理公司: | 湖南兆弘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43008 | 代理人: | 周長清;蔣維特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長沙市經濟開發區***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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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主動 探測 傳感器 控制 方法 | ||
1.一種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主動探測傳感器在不開啟主動探測傳感器的探測單元的狀態下,執行如下步驟:
S1. 主動探測傳感器接收具有預設的固定頻率的同步脈沖信號;
S2. 主動探測傳感器調整掃描速度,使得主動探測傳感器在預設個數同步脈沖信號周期的時間內掃描通過預設的零點位置的時間與所述同步脈沖信號到達的時間一致;
S3. 主動探測器確認完成同步,恢復預設的掃描速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2中調整后的掃描速度根據主動探測傳感器的當前掃描角度與零點位置之間的角度差,以及所述同步脈沖信號到達的時間計算確定;并保證所述掃描速度在所述主動探測傳感器的掃描速度允許范圍值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調整后的掃描速度優選與調整前的掃描速度最接近的掃描速度。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調整后的掃描速度優選可最快實現同步的掃描速度。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S3中,確認完成同步之后,開啟主動探測傳感器的探測單元。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2中所述預設的零點位置為可調整的零點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S4,主動探測傳感器開啟探測單元后,對通過掃描獲得的掃描數據,判斷所述掃描數據的掃描角度是否落入預設的輸出角度范圍,是則輸出該掃描數據,否則不輸出所述掃描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4中所述預設的輸出角度范圍為可調整的輸出角度范圍。
9.一種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主動探測傳感器本體和控制器;
所述主動探測傳感器本體用于進行掃描探測;
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具有預設的固定頻率的同步脈沖信號;并調整掃描速度,使得主動探測傳感器在預設個數同步脈沖信號周期的時間內掃描通過預設的零點位置的時間與所述同步脈沖信號到達的時間一致;確認完成同步,恢復預設的掃描速度。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主動探測傳感器的當前掃描角度與零點位置之間的角度差,以及所述同步脈沖信號到達的時間計算確定調整后的掃描速度;并保證所述掃描速度在所述主動探測傳感器的掃描速度允許范圍值內。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后的掃描速度優選與調整前的掃描速度最接近的掃描速度。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后的掃描速度優選可最快實現同步的掃描速度。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2任一項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在確認完成同步后,開啟主動探測傳感器的探測單元。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零點位置為可調整的零點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對通過掃描獲得的掃描數據進行判斷,判斷所述掃描數據的掃描角度是否落入預設的輸出角度范圍,是則輸出該掃描數據,否則不輸出所述掃描數據。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主動探測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設的輸出角度范圍為可調整的輸出角度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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