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的拋光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116404.7 | 申請日: | 2017-11-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680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25 |
| 發明(設計)人: | S·達斯凱維奇 | 申請(專利權)人: | JH羅得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37/24 | 分類號: | B24B37/24;B24B37/26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徐鑫;項丹 |
| 地址: | 美國亞***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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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軟聚合物 拋光介質 聚合物材料 設備和系統 拉伸模量 附著 申請 | ||
1.一種拋光介質,其包括:
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的拉伸模量約為50kPa至約1.0MPa,以及
聚合物材料,所述聚合物材料至少部分分散在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中,或者與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附著。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介質包含約5-20重量%的聚合物材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對工件進行拋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聚脲、聚氨酯和聚氨酯/聚脲混合材料。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經過發泡。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片狀和顆粒狀的拋光墊材料中的一種或多種。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和所述聚合物材料中的一種或多種包括填料和研磨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8.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一種或多種填料和研磨劑,其選自下組:碳酸鈣、硫酸鋇、氧化鈰、氧化硅、氧化鋁、氧化鋯、鐵氧化物、二氧化錳、高嶺土粘土、蒙脫石粘土、氧化鈦、碳化硅、碳化硼、鉆石、聚氨酯泡沫、環氧化物、聚苯乙烯、聚丙烯酸類、聚酰亞胺以及其他熱塑性或熱固性材料。
9.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的密度約為0.3-2.0g/cm
10.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刷毛、立方體或者其他片狀物中的一種或多種,從而對工件進行拋光。
11.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塑料樹脂、水凝膠、有機凝膠和硅酮凝膠。
12.一種拋光介質,其包括:
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以及
聚合物材料,所述聚合物材料至少部分嵌入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或者與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附著,
其中,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的肖氏OO硬度約為10-50。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圓柱形纖維、微球體和微球。
14.如權利要求12和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的密度約為0.3-2.0g/cm
15.如權利要求12和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軟聚合物的材料和所述聚合物材料中的一種或多種包括填料和研磨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16.如權利要求12和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介質的表面包括凹槽。
17.如權利要求12和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刷毛、立方體或者其他片狀物中的一種或多種,從而對工件進行拋光。
18.如權利要求12和13中任一項所述的拋光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聚合物材料包括以下一種或多種:聚脲、聚氨酯和聚氨酯/聚脲混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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