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氣壓彈簧緊固件驅動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099630.9 | 申請日: | 2017-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5813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5 |
| 發明(設計)人: | E·珀姆羅伊;Z·斯科特;J·斯凱奈爾;E·納莫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科無線普通合伙 |
| 主分類號: | B25C1/04 | 分類號: | B25C1/04;B25C5/1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蘇娟 |
| 地址: | 美國南卡***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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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氣壓 彈簧 緊固 驅動器 | ||
1.一種緊固件驅動器,其特征在于,該緊固件驅動器包括:
殼體;
氣壓缸,該氣壓缸設置在所述殼體內;
活塞,該活塞設置在所述氣壓缸內并能夠在所述氣壓缸內移動;
驅動葉片,該驅動葉片與所述活塞連接并且能夠隨所述活塞移動;
電機,該電機用于驅動所述活塞移動;
電池,該電池可拆卸地與所述殼體連接以向所述電機提供電能;
托架,該托架至少部分地限定緊固件驅動軌道,所述驅動葉片通過所述緊固件驅動軌道驅動緊固件;和
倉匣,該倉匣能夠操作以將所述緊固件供應到所述托架;
其中,所述倉匣包括止擋件,該止擋件能夠與所述電池接合以防止在所述電池與所述殼體連接時從所述托架上拆除所述倉匣,只有響應于先將所述電池從所述殼體拆卸,才能將所述倉匣從所述托架上拆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無論所述電池是否與所述殼體連接,所述倉匣可拆卸地連接到所述托架。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托架為前托架,其中,所述緊固件驅動器還進一步包括與所述倉匣連接的后托架,并且所述緊固件驅動軌道限定在所述前托架和所述后托架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緊固件驅動器進一步包括快速釋放插銷,該快速釋放插銷可操作地將所述前托架和所述后托架固定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后托架包括兩個鉤部,所述兩個鉤部分別設置在所述緊固件驅動軌道的相對的兩側,所述快速釋放插銷與所述鉤部接合以將所述前托架和所述后托架固定在一起。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前托架限定各個孔,所述鉤部延伸穿過所述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快速釋放插銷包括杠桿和彈簧,該彈簧可樞轉地連接到所述杠桿,所述杠桿可樞轉地連接到所述前托架。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快速釋放插銷還包括相間隔的銷,該銷設置在所述彈簧的下端并且能夠分別與所述鉤部接合,以將所述前托架和所述后托架固定在一起。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倉 匣包括止擋件,該止擋件位于與所述驅動葉片同軸的驅動軸線和所述電池之間,所述止擋件從所述倉匣的與所述電池最靠近的一側側向突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當所述電池連接到所述殼體以向所述電機供電時,所述止擋件和所述電池限定第一軸向間隙,該第一軸向間隙的方向平行于所述電池的插入軸線。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當所述快速釋放插銷與所述鉤部脫開時,所述止擋件能夠與所述電池接合,因此阻止所述倉匣在平行于所述插入軸線的方向上的進一步運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當所述止擋件與所述電池接合時,所述后托架能夠與所述前托架分離開第二軸向間隙,該第二軸向間隙等于所述第一軸向間隙。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當所述后托架與所述前托架分離開所述第二軸向間隙時,所述鉤部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前托架的所述各個孔中。
1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所述后托架和所述倉匣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前托架以形成單元。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緊固件驅動器,其中,該緊固件驅動器進一步包括電開關,該電開關可操作地檢測所述后托架何時從所述前托架脫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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