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嬰兒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711042247.X | 申請日: | 2017-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0164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11 |
| 發明(設計)人: | 寺內健;谷崎雅志;淺野順一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貝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B7/08 | 分類號: | B62B7/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銘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6 | 代理人: | 齊雪嬌;金玉蘭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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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嬰兒 | ||
嬰兒車(10)具有主體框架(12)和能夠擺動的手柄(50)。主體框架具有在折疊動作受到限制的限制位置和能夠進行折疊動作的解除位置之間能夠移動的狀態維持部件(45)。手柄(50)具有以能夠動作的方式支承于手柄主體(51)的操作部件(60)。操作部件通過相對于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的手柄的手柄主體進行動作而使狀態維持部件從限制位置向解除位置移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夠擺動手柄的折疊式嬰兒車。
背景技術
例如CN102248961A所公開的那樣,在攜帶嬰幼兒外出時使用的嬰兒車可供利用。大多嬰兒車在保管時和/或攜帶時考慮到便利性,能夠進行折疊。另外,能夠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擺動手柄的嬰兒車也正在廣泛普及。
在CN102248961A所公開的嬰兒車中,手柄能夠在背面推動位置與面對推動位置之間進行擺動。在背面推動位置,手柄位于嬰幼兒的背面側,保護者從嬰幼兒的背面側推動嬰兒車。另一方面,在面對推動位置,手柄位于與嬰幼兒面對的位置,保護者從與嬰幼兒面對的一側推動嬰兒車。
然而,為了將CN102248961A所公開的嬰兒車折疊,需要預先將手柄返回到背面推動位置。另外,對于從折疊狀態展開的嬰兒車,手柄通常位于背面推動位置。因此,為了在面對嬰幼兒的同時推動嬰兒車,還需要使手柄擺動到面對推動位置。另一方面,通常在對月齡較小的嬰兒使用嬰兒車的情況下,從與嬰兒面對的一側推嬰兒車的情況較多。此時,每次折疊嬰兒車,并且每次展開嬰兒車,需要切換手柄的擺動位置。
發明內容
技術問題
本發明考慮到這樣的情況而完成,目的在于能夠使手柄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擺動的嬰兒車在手柄位于第一位置以及第二位置中的任一方的情況下均能夠進行折疊。
本發明的第一嬰兒車是能夠從展開狀態向折疊狀態折疊的嬰兒車,具備:
主體框架,其能夠從上述展開狀態向上述折疊狀態變形;
手柄,其以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能夠擺動的方式連接到上述主體框架,
上述主體框架具有狀態維持部件,上述狀態維持部件能夠在上述嬰兒車的折疊動作受到限制的限制位置與能夠進行上述嬰兒車的折疊動作的解除位置之間移動,
上述手柄具有連接到上述主體框架的手柄主體、和以能夠動作的方式支承于上述手柄主體的操作部件,
上述操作部件通過相對于位于上述第一位置的上述手柄的上述手柄主體進行動作而按壓上述狀態維持部件使其從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動,且通過相對于位于上述第二位置的上述手柄的上述手柄主體進行動作而按壓上述狀態維持部件使其從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動。
在本發明的第一嬰兒車中,可選地,
上述主體框架具有:
前腿以及后腿;
扶手,其與上述前腿以及上述后腿能夠轉動地連接;以及
第一連桿,其與上述扶手能夠轉動地連接,
上述狀態維持部件支承于上述第一連桿。
在本發明的第一嬰兒車中,可選地,
上述操作部件在操作位置與非操作位置之間能夠移動,且從上述操作位置側朝向上述非操作位置被施力,
上述狀態維持部件被從上述非操作位置向上述操作位置移動的上述操作部件按壓而從上述限制位置向上述解除位置移動。
在本發明的第一嬰兒車中,可選地,位于上述非操作位置的上述操作部件與上述狀態維持部件分離。
在本發明的第一嬰兒車中,可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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