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復合型催化劑、活化的復合型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711006229.6 | 申請日: | 2017-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0155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1 |
| 發明(設計)人: | 魯樹亮;蔣海斌;郝雪松;徐洋;吳佳佳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5/02 | 分類號: | B01J25/02;B01J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畢升專利事務所 11218 | 代理人: | 孫向民;廉莉莉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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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型 催化劑 活化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復合型催化劑,其包括:連續相碳、分散相雷尼合金粒子和分散相含鈦氧化物,其中分散相雷尼合金粒子和分散相含鈦氧化物各自均勻或不均勻地分散在連續相碳中,所述連續相碳是由至少一種可碳化的有機物碳化后得到的,所述含鈦氧化物是經含鈦溶膠-凝膠熱分解得到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雷尼合金粒子包括雷尼金屬和可被瀝濾的元素;所述雷尼金屬與所述可被瀝濾的元素的重量比為1:99-10: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雷尼金屬選自鎳、鈷、銅和鐵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可被瀝濾的元素選自鋁、鋅和硅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雷尼金屬與所述可被瀝濾的元素的重量比為1:10-4:1。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雷尼合金粒子還包括選自Mo、Cr、Ti、Pt、Pd、Rh和Ru中至少一種的促進劑,所述促進劑的含量為雷尼合金粒子總重量的0.01-5wt%。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可碳化的有機物為選自橡膠、熱固性塑料和熱塑性塑料中至少一種的合成有機高分子化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橡膠為丁苯橡膠和/或聚氨酯橡膠。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熱固性塑料選自環氧樹脂、酚醛樹脂和呋喃樹脂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熱塑性塑料選自聚苯乙烯、苯乙烯-二乙烯苯共聚物和聚丙烯腈中的至少一種。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可碳化的有機物為選自淀粉、改性淀粉、粘膠纖維、木質素、纖維素和羧甲基纖維素中至少一種的天然有機高分子化合物。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可碳化的有機物選自煤、天然瀝青、石油瀝青和煤焦瀝青中的至少一種。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可碳化的有機物為選自聚苯胺、聚吡咯和聚噻吩中至少一種的導電高分子化合物。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含鈦氧化物為鈦的氧化物。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含鈦氧化物選自TiO、TiO2和Ti2O3中的至少一種。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含鈦溶膠由鈦酸酯水解得到。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鈦酸酯為鈦酸四異丙酯和/或鈦酸四丁酯。
18.根據權利要求1-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復合型催化劑,其中,所述復合型催化劑具有以下特征中至少之一:
-以復合型催化劑的總重量計,雷尼合金粒子的含量為10-90wt%;
-所述雷尼合金粒子的平均粒徑為0.1-1000微米;
-所述復合型催化劑呈球體、半球體、環狀體、半環狀體、圓柱體、半圓柱體、空心圓柱體、棱柱體、長方體、立方體、齒形物、不規則顆粒形或以上形狀的組合;
-所述復合型催化劑呈顆粒狀,并且具有在0.3mm-20mm范圍內的平均等量直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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