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及其車身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92015.4 | 申請日: | 2017-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69371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4-30 |
| 發明(設計)人: | 午利民;孟祥斐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20 | 分類號: | B62D25/20;B60K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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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密封空腔 車身 電池 車身結構 電池包 底板 電池艙 材料利用率 安裝空間 車身底板 傳統車型 電動汽車 固定結構 集成一體 結構形成 內部電池 用電電路 用戶感知 載荷路徑 直接安裝 直接形成 集成度 腔體壁 外部 懸掛 保留 加工 | ||
1.一種車身結構,包括底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具有密封空腔結構(21a),所述密封空腔結構(21a)形成安裝電池的電池艙,并且所述密封空腔結構(21a)的腔體壁上設置有接頭,用于連接其內部電池與外部用電電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前艙底板、中艙底板(21)和后艙底板,所述密封空腔結構(21a)設置于所述中艙底板(21),所述接頭位于所述中艙底板(21)的前端部或者/和后端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結構包括位于兩側且縱向延伸的門檻內板(27),所述中艙底板(21)包括上層底板(211)和下層底板(212),所述上層底板(211)、所述下層底板(212)與位于兩側的門檻內板(27)圍合形成所述密封空腔結構(21a)。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檻內板(27)包括底壁(271)和側壁(272),所述門檻內板(27)的底壁(271)密封支撐于所述下層底板(212)的上表面,所述上層底板(211)的兩側具有折彎邊(2111),兩所述折彎邊(2111)與相應側的所述門檻內板(27)的側壁(272)貼合密封。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彎邊(2111)設置有安裝槽(2111a),縱向延伸且開口朝外,所述安裝槽(2111a)內部設有彈性密封部件(28),所述折彎邊(2111)通過所述彈性密封部件(28)與所述門檻內板(27)貼合密封。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底板(211)的折彎邊(2111)與所述門檻內板(27)的側壁可拆卸連接。
7.如權利要求3至5任一項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結構包括兩個中艙縱梁(25)以及橫向連接于兩個所述中艙縱梁(25)之間的中艙橫梁(24),所述下層底板(212)支撐于所述中艙縱梁(25)和所述中艙橫梁(24)上。
8.如權利要求3至5任一項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底板(211)的上表面還設置有座椅支撐橫梁(22),用于安裝汽車座椅。
9.如權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車身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空腔結構(21a)內部還設置有支撐于相應內壁之間的橫向梁和縱向梁。
10.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車身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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