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及除草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83359.9 | 申請日: | 2017-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10959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20 |
| 發明(設計)人: | 余登海;李月剛;靳強;王萬元;鮑峰;陳吉槽;季有廣;關昌峰;王亮;張雪麗;孫漪;姜紅珍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千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N43/40 | 分類號: | A01N43/40;A01N37/26;A01N33/18;A01N37/22;A01G13/00;A01G17/00;A01C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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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園林 灌木 雜草 綜合治理 除草劑 除草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公開了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及除草方法,屬于園林灌木雜草治理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生活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灌木地被因具有獨特的生態效益、景觀效益和經濟效益而日益受到人們的重視。地被草坪是城市綠化和景觀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衡量城市生態建設、園林綠化水平和人均綠地面積的重要標準,在園林、環保、交通、城建、體育運動和生態治理等許多行業都承擔著重要角色,也是維護生態平衡、美化生存環境的重要物質基礎。然而,在草坪的栽培養護和生長過程中卻常遭受各種雜草的危害,雜草不但與草坪草爭水、肥、光能等,有些還是草坪病害、蟲害的中間寄主會增加草坪的生產、管理成本,嚴重時影響草坪的整體品質、觀賞效果和運動休閑功能。特別是隨著生態城市建設的發展,灌木地被已成為改善城市生態環境、園林綠化、美化市容的主要景觀植被,國際上將灌木地被覆蓋面積作為現代城市化建設的重要標志之一。隨著灌木地被建植面積的不斷增加,影響灌木地被質量的雜草問題也日趨嚴重,許多地方由于雜草危害給草坪建設帶來嚴重損失,甚至使草坪毀滅。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實現雜草有效防控、對環境友好的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及除草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其特征在于:由炔草酯5-10份、木質素磺酸鈉5-10份、乙草胺5-10份、二甲戊樂靈0-5份、精異丙甲草胺0-5份、硅藻土50-100份均勻混合而成,所述的份數為重量份數。
優選的,由炔草酯5-10份、木質素磺酸鈉5-10份、乙草胺5-10份、二甲戊樂靈2-5份、精異丙甲草胺2-5份、硅藻土50-100份均勻混合而成。
所述的除草劑為顆粒型。
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在3月初栽植灌木,種植后的10-15天內,保持水分充足;
(2)在灌木成活以后且在3月底或4月初,施有機肥,施加量為25-50g/平方米,施加于灌木土層周圍,以灌木為中心,施肥面呈圓形,施肥半徑為0.3-0.5m;
(3)施加有機肥后10-15天,使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劑按照0.5-2g/平方米的劑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組成的整個灌木林,完成第一次除草劑添加操作,再過15-20天,按照0.5-2g/平方米的劑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組成的整個灌木林的地面,完成第二次除草劑添加操作;
(4)在9月底10月初,施有機肥,施加量為25-50g/平方米,施加于灌木土層周圍,以灌木為中心,施肥面呈圓形,施肥半徑為0.3-0.5m;
(5)在步驟(4)之后10-15天,使用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除草劑按照0.3-1g/平方米的劑量施加于若干灌木組成的整個灌木林的地面,完成第三次除草劑添加操作。
每次在除草劑添加時,需將顆粒型除草劑放入水中混合得到除草液,除草劑與水的質量比為1:1,在步驟(3)中,除草液的施加量為1.0-4g/平方米;在步驟(5)中,除草液的施加量為0.6-2g/平方米。
第一次添加除草劑的劑量大于第二次添加除草劑的劑量,第二次添加除草劑的劑量大于第三次添加除草劑的劑量。每年都添加3次除草劑。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通過改進型除草劑配方,使其對環境友好,且對灌木地被區禾本科、闊葉、莎草科雜草防除有較好效果;而且在園林灌木養護過程中,無需專人定時雜草,即可實現灌木自然生長以免受過多雜草損壞。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實施例1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由炔草酯5份、木質素磺酸鈉5份、乙草胺5份、二甲戊樂靈2份、精異丙甲草胺2份、硅藻土60份均勻混合而成,所述的份數為重量份數。
實施例2
用于園林灌木雜草綜合治理的除草劑,由炔草酯8份、木質素磺酸鈉8份、乙草胺5份、二甲戊樂靈4份、精異丙甲草胺4份、硅藻土70份均勻混合而成,所述的份數為重量份數。
實施例3
(1)在3月初栽植灌木,種植后的10-15天內,保持水分充足;
(2)在灌木成活以后且在3月底或4月初,施有機肥,施加量為25g/平方米,施加于灌木土層周圍,以灌木為中心,施肥面呈圓形,施肥半徑為0.3-0.5m;有機肥為常見現有有機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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