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78283.0 | 申請日: | 2017-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97246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5-01 |
| 發明(設計)人: | 中山紳哉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K1/04 | 分類號: | 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021 | 代理人: | 張剛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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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 ||
1.一種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具備:
第一蓄電池單元,其具備配置于車輛的前部座位的下方并具有多個蓄電池模塊的前部模塊組、配置于所述車輛的后部座位的下方并具有多個蓄電池模塊的中部模塊組、以及收容所述前部模塊組及所述中部模塊組的前部殼體;以及
第二蓄電池單元,其具備配置于所述車輛的后方并具有多個蓄電池模塊的后部模塊組及收容所述后部模塊組的后部殼體,
所述前部殼體及所述后部殼體分別獨立地固定于車輛的骨架構件,在所述前部殼體與所述后部殼體之間設置有空間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一蓄電池單元及所述第二蓄電池單元配置于地板的下方,
所述前部殼體及所述后部殼體從所述車輛的下方固定于所述骨架構件。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二蓄電池單元配置于周圍被后副框架包圍的區域,且經由所述后副框架固定于所述骨架構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空間部配置有所述后副框架的前框架,
在所述前框架的上方配置有連接所述骨架構件之間的橫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單元中,在所述前部殼體內與所述前部模塊組、所述中部模塊組一并配置有高壓系統設備,
從所述第二蓄電池單元的所述后部模塊組向所述第一蓄電池單元的所述高壓系統設備延伸的線束布設于所述前框架的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高壓系統設備與高電壓配線配置于所述前部殼體的車寬方向中央,該高電壓配線連結該高壓系統設備和所述前部模塊組及所述中部模塊組。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第一蓄電池單元中,切斷所述前部模塊組的電輸入輸出的第一維護檢查用插頭和切斷所述中部模塊組的電輸入輸出的第二維護檢查用插頭相鄰配置,
在所述前部殼體設置有第一開口部,
能夠從所述第一開口部操作所述第一維護檢查用插頭及所述第二維護檢查用插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第一蓄電池單元及所述第二蓄電池單元配置于地板的下方,
能夠從設置于所述地板的第一板開口部操作所述第一維護檢查用插頭及所述第二維護檢查用插頭。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其中,
在所述第二蓄電池單元中配置有切斷所述后部模塊組的電輸入輸出的第三維護檢查用插頭,
在所述后部殼體設置有第二開口部,
能夠從所述第二開口部操作所述第三維護檢查用插頭,并且能夠從設置于所述地板的第二板開口部操作所述第三維護檢查用插頭。
10.根據權利要求3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其中,
所述后部模塊組配置在行李廂下。
11.一種車輛,其中,
所述車輛具備:
驅動部,其配置于車輛的前方,并驅動車輪;
前部動力源,其配置于所述車輛的前部座位的下方,并向所述驅動部供給燃料或電力;
中部動力源,其配置于所述車輛的后部座位的下方,并向所述驅動部供給燃料或電力;以及
后部動力源,其配置于所述車輛的后方,并向所述驅動部供給燃料或電力,
所述前部動力源及所述中部動力源收容于前部殼體,
所述后部動力源收容于后部殼體,
所述前部殼體及所述后部殼體分別獨立地固定于車輛的骨架構件,
在所述前部殼體與所述后部殼體之間設置有空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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