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道路瀝青改性劑和改性道路瀝青及其制備方法以及瀝青混合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951637.2 | 申請日: | 2017-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59337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9 |
| 發明(設計)人: | 魏建明;張勝振;盛英;陳闖;卓錦德;梁文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低碳清潔能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08L95/00 | 分類號: | C08L95/00;C08L53/02;C08L9/06;C08K3/06;C08K3/22;C08K5/47;C04B26/2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嚴政;劉依云 |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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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道路 瀝青 改性 及其 制備 方法 以及 混合 | ||
1.一種道路瀝青改性劑,該道路瀝青改性劑包含煤直接液化瀝青、聚合物和添加劑;其中,所述添加劑包含硫化劑及硫化活性劑,所述硫化劑和硫化活性劑的重量比為1∶0.1-0.6;相對于100重量份的煤直接液化瀝青,所述聚合物的含量為10-70重量份,所述添加劑的含量為0.01-1重量份;
所述硫化劑選自硫磺、噻唑系硫化促進劑、次磺酸酰胺系硫化促進劑和秋蘭姆系硫化促進劑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硫化活性劑選自氧化鋅、氧化鎂和硬脂酸鋅中的至少一種;
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由以下方法制得:將所述煤直接液化瀝青加熱后,與所述聚合物和所述添加劑攪拌均勻,然后冷卻,得到道路瀝青改性劑;所述加熱的溫度比煤直接液化瀝青的軟化點低5-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瀝青改性劑,其中,所述煤直接液化瀝青的軟化點為130-20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道路瀝青改性劑,其中,所述聚合物為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丁苯橡膠、三元乙丙橡膠、丁腈橡膠、乙烯-丙烯酸酯三元共聚物、聚丁二烯橡膠、聚異戊二烯橡膠、苯乙烯-異戊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和乙烯-辛烯嵌段共聚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4.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將所述煤直接液化瀝青加熱后,與所述聚合物和所述添加劑攪拌均勻,然后冷卻,得到道路瀝青改性劑;所述加熱的溫度比煤直接液化瀝青的軟化點低5-2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該方法還包括:在進行加熱之前,將所述煤直接液化瀝青進行粉碎和干燥處理,使所述煤直接液化瀝青的粒徑不大于3mm,其中的含水量在0.5重量%以下。
6.一種改性道路瀝青,該改性道路瀝青含有基質石油瀝青、石油重質油分和道路瀝青改性劑,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為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道路瀝青改性劑。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改性道路瀝青,其中,以改性道路瀝青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的含量為3-25重量%,所述石油重質油分的含量為0.5-20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改性道路瀝青,其中,所述石油重質油分為催化裂化油漿、加氫裂化尾油、糠醛精制抽出油、重脫瀝青油、延遲焦化重餾分油和減壓渣油中的一種或多種。
9.權利要求6-8中任意一項所述改性道路瀝青的制備方法,該方法包括:在低于聚合物分解的溫度下,將所述基質石油瀝青、石油重質油分和道路瀝青改性劑攪拌均勻,得到改性道路瀝青。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備方法,其中,所述攪拌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攪拌的線速度大于15m/s;第二階段攪拌的線速度為0.1-5m/s。
11.一種瀝青混合料,該瀝青混合料包含改性道路瀝青和集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道路瀝青為權利要求6-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改性道路瀝青。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瀝青混合料,其中,以瀝青混合料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改性道路瀝青的含量為3-6重量%。
13.一種瀝青混合料,該瀝青混合料包含:基質石油瀝青和/或聚合物改性道路瀝青,以及道路瀝青改性劑和集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為權利要求1-3中任意一項所述的道路瀝青改性劑。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瀝青混合料,其中,以瀝青混合料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基質石油瀝青和/或聚合物改性道路瀝青的含量為3-6重量%,所述道路瀝青改性劑的含量為0.3-1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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