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雙向離心撞擊式電動扳手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913822.2 | 申請日: | 2017-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711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7-12-15 |
| 發明(設計)人: | 鄒家宏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優芝食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B21/02 | 分類號: | B25B21/02;B25B23/14 |
| 代理公司: | 上海藍迪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31215 | 代理人: | 徐筱梅 |
| 地址: | 200433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雙向 離心 撞擊 電動 扳手 | ||
1.一種雙向離心撞擊式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它包括:
一個輸出軸上設有連接件(11)的直流電機(1),且連接件(11)上設有三道沿法線方向設置的滑軌(111);
一個由摩擦輪(21)、摩擦片(22)及摩擦片彈簧(23)構成的摩擦離合器(2),所述摩擦輪(21)一端設有軸頭、另一端設有摩擦片腔,摩擦片(22)設于摩擦輪(21)的摩擦片腔內,且摩擦片(22)為扇形件拼合成的圓盤,扇形件上沿盤心的法線方向設有滑槽(222);
一個由飛輪盤(31)、限位碰珠(32)、撞擊塊(33)、拉簧(34)、銷軸(36)及限位銷(35)構成的飛輪組件(3),所述飛輪盤(31)上設有兩平行圓盤,其中,一平行圓盤的軸心設有第一軸承(311),另一平行圓盤的軸心設有第二軸承(312)、軸孔及第三軸承(316),兩平行圓盤上對稱設有銷軸孔(313),銷軸(36)設于兩平行圓盤的銷軸孔(313)內,撞擊塊(33)上設有軸孔(331)、撞擊塊(33)經軸孔(331)穿在銷軸(36)上;所述限位碰珠(32)、撞擊塊(33)、銷軸(36)及限位銷(35)均為兩件;
一個臺階軸狀的凸輪輸出軸(4),其一端設有扳手頭(41)、另一端設有第二軸徑(44),扳手頭(41)至第二軸徑(44)之間還設有第一軸徑(42)及凸輪(43);
一個一端設有軸套(51)、另一端設有軸承座(52)及電機座的外殼體(5);
所述凸輪輸出軸(4)插接于飛輪組件(3)內,其中,凸輪輸出軸(4)的第一軸徑(42)、第二軸徑(44)分別與飛輪組件(3)的第一軸承(311)及第二軸承(312)鉸接,撞擊塊(33)與凸輪輸出軸(4)的凸輪(43)觸及;
所述摩擦離合器(2)上摩擦輪(21)的軸頭與飛輪組件(3)上飛輪盤(31)的軸孔鍵連接;
所述外殼體(5)罩在飛輪組件(3)外側,外殼體(5)的軸套(51)套裝于凸輪輸出軸(4)的扳手頭(41)一段、軸承座(52)固連于飛輪組件(3)的第三軸承(316);
所述直流電機(1)與外殼體(5)的電機座連接,直流電機(1)上的連接頭(11)與摩擦離合器(2)上的摩擦片(22)嵌合,連接頭(11)的滑軌(111)與摩擦片(22)的滑槽(222)滑動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雙向離心撞擊式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摩擦離合器(2)的摩擦片(22)圓盤的盤面上還設有環形的彈簧槽(221),摩擦片彈簧(23)設于摩擦片(22)的彈簧槽(221)內。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雙向離心撞擊式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飛輪組件(3)上飛輪盤(31)的兩平行圓盤上還對應設有限位銷孔(314)及碰珠凹穴(315),限位銷(35)設于兩平行盤面上的限位銷孔(314)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雙向離心撞擊式電動扳手,其特征在于飛輪組件(3)的撞擊塊(33)上還設有限位碰珠孔(332)及拉簧座(333),限位碰珠(32)設于撞擊塊(33)的限位碰珠孔(332)內,拉簧(34)的兩端分別掛接在兩撞擊塊(33)的拉簧座(333)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優芝食品有限公司,未經上海優芝食品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710913822.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