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88690.2 | 申請日: | 2017-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63678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3-30 |
| 發明(設計)人: | 許星;閆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奧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S3/10 | 分類號: | H01S3/10;H01S5/06 |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創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純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粵***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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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距離 傳感器 激光 安全 控制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利用含有激光光源的深度相機采集第一深度范圍內物體的深度圖像;
利用距離傳感器對第二深度范圍內物體的距離進行檢測,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小于所述第二深度范圍的上限值;
當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時對所述激光光源進行控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指的是物體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還包括當物體的距離小于激光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最大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指的是當物體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同時所述物體的深度圖像沒有被所述深度相機采集到或者所述深度圖像與預期的深度圖像不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包括關閉所述激光光源或者降低所述激光光源的功率。
6.一種包含計算機程序的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程序可操作來使計算機執行如權利要求1-5任一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方法。
7.一種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深度相機,含有激光光源,用于采集第一深度范圍內物體的深度圖像;
距離傳感器,用于對第二深度范圍內物體的距離進行檢測;
處理器,與所述深度相機以及距離傳感器連接,當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時,所述處理器執行對所述激光光源進行控制;
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小于所述第二深度范圍的上限值。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指的是物體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或者,所述物體的距離小于激光對人體造成傷害的最大距離。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的距離達到風險值指的是當物體的距離大于所述第一深度范圍的下限值,同時所述物體的深度圖像沒有被所述深度相機采集到或者所述深度圖像與預期的深度圖像質量不符。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距離傳感器的激光安全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包括關閉所述激光光源或者降低所述激光光源的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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