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動力系統、輸送設備及動力系統的運轉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883118.7 | 申請日: | 2017-09-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8672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伊藤嘉啟;山藤靖之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20/10 | 分類號: | B60W20/10;B60W10/06;B60W10/08;B60K6/4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黃綸偉;黃志堅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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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動力 系統 輸送 設備 運轉 方法 | ||
1.一種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系統具備:
內燃機;
電動機,其能夠進行動力運轉;
發電機,其能夠進行發電運轉和動力運轉;
動力傳遞機構,其與所述內燃機、電動機和發電機各自的輸出軸連接,構成為能夠將所述內燃機、電動機和發電機這3個動力產生源各自的動力與其它動力產生源的動力產生的有無無關地傳遞至被動負載,并構成為能夠在所述內燃機與所述發電機之間進行動力傳遞;以及
控制裝置,其控制所述內燃機、電動機和發電機各自的運轉,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具有執行第1控制處理和第2控制處理的功能,所述第1控制處理是使所述電動機進行動力運轉,使得僅將該電動機的動力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所述第2控制處理是使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雙方進行動力運轉,使得將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雙方的動力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
在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根據所述發電機的溫度和儲存有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的動力運轉用的電力的蓄電裝置的剩余電量的檢測值,將所述發電機的動力的上限值設定成:所述發電機的溫度越高,則該上限值越小,此外,所述蓄電裝置的剩余電量越低,則該上限值越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力傳遞機構構成為所述內燃機的輸出軸與所述發電機的輸出軸彼此聯動地進行旋轉,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能夠在所述內燃機的運轉停止狀態下執行所述第2控制處理,并且構成為,在該內燃機的運轉停止狀態下的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將所述內燃機中的至少一部分氣缸維持在休止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力傳遞機構構成為所述內燃機的輸出軸與所述發電機的輸出軸彼此聯動地進行旋轉,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能夠在所述內燃機的運轉停止狀態下執行所述第2控制處理,并且構成為,在該內燃機的運轉停止狀態下的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使所述發電機輸出為了對所述內燃機的輸出軸進行旋轉驅動而消耗的動力以上的動力。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能夠在所述內燃機的運轉狀態下執行所述第2控制處理,并且構成為,在該內燃機的運轉狀態下的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以將該內燃機的動力與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雙方的動力一并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的方式使該內燃機進行運轉。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在所述內燃機的運轉狀態下的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使該內燃機和發電機進行運轉,使得從所述內燃機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的動力大于從所述發電機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的動力。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內燃機構成為能夠輸出比所述發電機大的動力。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在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使該電動機和發電機進行運轉,使得從所述電動機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的動力大于從所述發電機傳遞至所述被動負載的動力。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機構成為能夠輸出比所述發電機大的動力。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在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取得示出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中的至少一方的溫度的檢測數據,能夠根據該溫度來可變地調節所述電動機和發電機中的至少一方的動力。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動力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檢測數據包含示出所述電動機的溫度的檢測數據,
所述控制裝置構成為,在所述第2控制處理中,所述電動機的溫度越高,則使得該電動機和發電機的合計動力中的電動機的動力的比率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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