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交通警示標志有效
| 申請號: | 201710876134.3 | 申請日: | 2017-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499229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1-05 |
| 發明(設計)人: | 于洋;孫鵬;牛書豪;李文龍;段敏;楊枝茂;張柯;孟耀偉;王奎甫;翟廣輝;孫敬良 | 申請(專利權)人: | 許昌學院 |
| 主分類號: | B60Q7/00 | 分類號: | B60Q7/00;G09F13/22;G09F13/16;G08B21/24 |
| 代理公司: | 濟南鼎信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7245 | 代理人: | 曹玉琳 |
| 地址: | 461000 河南***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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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交通 警示 標志 | ||
1.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包括鉸接折疊結構的三角警示牌和報警裝置,所述三角警示牌的底側設有支腳架(1),所述三角警示牌的兩側側面均設有三角形的紅色LED燈帶(2),所述報警裝置包括殼體,所述殼體上設有固定夾,所述殼體的前端設有攝像頭,所述殼體內設有主板,所述主板上設有處理器、采集模塊、存儲模塊、比較模塊、報警模塊,所述采集模塊與攝像頭連接,用于獲取攝像頭拍攝的數碼圖像,所述存儲模塊用于存儲數碼圖像,所述比較模塊對數碼圖像進行比較,比較方法為:
提取第1次拍攝的圖像,識別并提取圖像中的紅色高光三角形,用于建立比較的基準模型;
提取第N(N>1且為自然數)次拍攝的圖像,提取圖像中的紅色高光三角形,用于建立比較模型N;
將比較模型N與基準模型進行比較,如果二者的相似度不低于90%,繼續將比較模型N+1與基準模型比較,如果二者的相似度低于90%,中斷比較并觸發報警模塊發出警報。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準模型和比較模型N,均由提取的三角形與圖像邊框共同組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警示牌包括依次鉸接的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第三連桿(5),所述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第三連桿(5)均為長條形的紅色反光板,所述第二連桿(4)的底側與支腳架(1)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3)遠離第二連桿(4)的一端設有卡塊(6),所述第三連桿(5)遠離第二連桿(4)的一端設有與卡塊(6)活動卡接的卡槽(7)。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3)的上側設有紅色的第一磨砂板(8),所述第二連桿(4)的上側設有紅色的第二磨砂板(9),所述第三連桿(5)的上側設有紅色的第三磨砂板(10),所述第一磨砂板(8)、第二磨砂板(9)和第三磨砂板(10)能夠圍成三角形。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第三連桿(5)的上側均沿長度方向設有凹槽(11),所述凹槽(11)內設有與其相對應的紅色透明板(12),所述透明板(12)內嵌入安裝有LED燈珠(13),所述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第三連桿(5)合起為三角形時,所述第一連桿(3)、第二連桿(4)和第三連桿(5)上的透明板(12)及LED燈珠(13)圍成三角形的LED燈帶(2)。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交通警示標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4)底側的兩端對稱的設有L形塊(14),所述L形塊(14)的開口相對設置,所述第二連桿(4)的底側還設有凸塊(15),所述凸塊(15)設置于L形塊(14)的開口處,所述凸塊(15)為橡膠塊,所述支腳架(1)包括連接桿(16)和延伸桿(17),所述連接桿(16)能夠插入L形塊(14)內,所述連接桿(16)的兩端均與延伸桿(17)固定連接,所述延伸桿(17)與連接桿(16)之間的夾角為20~35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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