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責任確定方法、數據備份裝置、判斷系統和載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72005.7 | 申請日: | 2017-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10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9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域(北京)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967 | 分類號: | G08G1/0967;B60W4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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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 責任 確定 方法 數據 備份 裝置 判斷 系統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無人駕駛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第三方數據備份裝置、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判斷系統和無人駕駛載具。
背景技術
無人駕駛載具已經成為當前技術發展的熱門趨勢,隨著無人駕駛技術的不斷成熟,未來無人駕駛技術能夠充分利用大數據、高響應速度、高協同能力等各方面的優勢,使得載人交通、貨流運輸等行業都發生極大變革。
當前技術發展已經逐漸聚焦于信息識別與處理、載具控制、安全性能提升等各個方面,然而有一個被忽視的,可能由于無人駕駛載具不斷侵蝕有人駕駛載具的情況所帶來的潛在威脅,尚未得到有效關注和解決。那就是,當載具的具體駕駛行為并非是由乘客來決定時,由于載具決策失誤導致出現意外時,責任如何分配。一種可能的責任分配方式,將完全不同于現在有人駕駛載具的情形,有人駕駛載具的交通意外責任主要由各方參與人中的駕駛者來承擔,但是無人駕駛載具則可能是由該無人駕駛載具的設計者、制造商甚至其他可能有責任的第三方來實施。
然而,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載具在相當一段長的時間內將會長期存在,并且載具的有人駕駛和無人駕駛功能也可能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同時存在,供用戶選擇,因此,在意外責任判定時,需要能夠可信的判斷當前載具的駕駛狀態到底為何。
簡單的舉例的話,如果載具的駕駛狀態是無人駕駛狀態,那么首先載具上的人員可被定性為乘客,而擺脫承擔責任的可能性;如果載具的駕駛狀態是其他可以受到乘客控制的狀態,那么乘客將有被判定為駕駛員的可能性,并且具有承擔責任的可能性。
因此,為了明確界定乘客與駕駛者的角色從而便于后期判定責任,分析無人駕駛機制的改進方向,所以有必要明確當前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狀態,并且通過可信的機制予以認定。
專利文獻CN106128091A公開的一種無人出租車載客系統包括通過互聯網連接的多個移動終端,多個調度服務器以及多個無人駕駛車輛,所述調度服務器包括通訊模塊,用于接收所述移動終端發來的位置數據、目的地信息和租車要求信息;車輛選擇模塊,用于實時獲取所述無人駕駛車輛位置數據和空載信息,并根據所述無人駕駛車位置數據和空載信息確定一輛與所述租車要求信息最匹配的無人駕駛車輛信息發送給所述移動終端;路線選擇模塊,用于實時獲取路況信息,并根據所述移動終端發來的目的地信息和路況信息選擇1-3條行車路線發送給所述移動終端;所述移動終端包括通訊模塊、定位模塊和路線選擇模塊,其中,所述通訊模塊和定位模塊用于發送和傳輸移動終端所在位置數據和目的地信息給所述調度服務器,以及接收來自所述調度服務器的與所述租車要求信息匹配的無人駕駛車輛信息,所述路線選擇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調度服務器發來的1-3條行車路線,乘客在所述移動終端選擇一條行車路線,所述移動終端將所述選擇好的行車路線信息發送給所述調度服務器和無人駕駛車輛;所述無人駕駛車輛包括通訊模塊,用于接收所述調度服務器或移動終端傳來的乘客信息和行車路線信息。該專利實現了讓無人出租車可以自動載客,將無人駕駛車通過軟件和硬件與乘客緊密聯系起來,乘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無人出租車,但該專利的服務器不獨立,只是獲取所述無人駕駛車輛位置數據和空載信息,無法作為獨立第三方判斷駕駛責任。
專利文獻CN107103310A公開了一種無人駕駛出租車的乘客行為監督系統包括監控模塊、身份認定模塊、行為認定模塊、交互模塊和報警模塊,所述監控模塊、身份認定模塊、行為認定模塊分別與車載終端的處理器的輸入端電性連接,所述交互模塊和報警模塊分別與該處理器雙向電性連接,而該處理器與云端服務器通過網絡雙向連接。該專利可監控乘客的乘車行為,并且對乘客身份進行認證,判斷乘客是否做出危險行為,并且在乘客做出危險行為的時候及時進行處理,但該專利無法作為獨立第三方判斷駕駛責任。
專利文獻CN105976450A公開了一種無人駕駛車輛的數據處理方法包括:獲取無人駕駛車輛的行駛信息,所述行駛信息包括經駛的道路信息、碰撞傳感信息、車況信息以及操控信息;根據所述行駛信息檢測所述無人駕駛車輛是否發生異常;響應于檢測到所述無人駕駛車輛發生異常,向云服務器發送預設時間段內的所述行駛信息。該專利通過獲取無人駕駛車輛的行駛信息,隨后根據行駛信息檢測無人駕駛車輛是否發生異常,在檢測到無人駕駛車輛發生異常時,向云服務器發送預設時間段內的行駛信息,但該專利不是獨立第三方的服務器,且不能判斷駕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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