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駕駛責任確定方法、數據備份裝置、判斷系統和載具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72005.7 | 申請日: | 2017-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10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19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高域(北京)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967 | 分類號: | G08G1/0967;B60W40/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20 北京市朝陽區西大望路甲***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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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駕駛 責任 確定 方法 數據 備份 裝置 判斷 系統 | ||
1.一種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驟:
將無人駕駛載具的工作數據實時發送到第三方服務器備份,所述工作數據至少包括無人駕駛載具的操控模式信息;基于無人駕駛載具的操控模式信息判斷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狀態,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無人駕駛模式時,確定駕駛責任屬于無人駕駛載具,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手動駕駛模式時,確定駕駛責任屬于駕駛員,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可兼容駕駛員控制指令的半無人駕駛模式時,基于工作數據判斷駕駛責任的歸屬。
2.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工作數據還包括無人駕駛載具的運行地點、運行路況信息、速度、加速度、乘客數量和/或圖像信息。
3.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無人駕駛模式時且駕駛員具有發出應急制動控制指令的權限時,基于工作數據判斷所述應急制動控制指令的駕駛責任。
4.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
無人駕駛載具向外展示駕駛責任歸屬的信息。
5.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其特征在于:對車內駕駛員狀態進行監測并將駕駛員狀態數據作為工作數據發送第三方服務器備份。
6.一種實施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的第三方數據備份裝置,其特征在于,第三方數據備份裝置包括:
接收模塊(1),實時接收來自無人駕駛載具的工作數據;
存儲模塊(2),連接所述接收模塊(1)并備份所述工作數據。
7.一種實施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責任確定方法的無人駕駛載具駕駛責任判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駕駛載具駕駛責任判斷系統設置在第三方服務器上,連接權利要求6所述的第三方數據備份裝置的所述服務器包括判斷模塊(3),所述判斷模塊(3)基于無人駕駛載具的操控模式信息判斷無人駕駛載具的駕駛狀態,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無人駕駛模式時,確定駕駛責任屬于無人駕駛載具,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手動駕駛模式時,確定駕駛責任屬于駕駛員,當無人駕駛載具處于可兼容駕駛員控制指令的半無人駕駛模式時,基于工作數據和控制指令判斷駕駛責任的歸屬。
8.一種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駕駛責任判斷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設有用于識別工作數據中的圖像信息的圖像識別模塊,所述服務器為云端服務器,所述服務器包括處理器、硬盤、內存、總線和用于與無人駕駛載具數據交互的通信端口。
9.一種無人駕駛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駕駛載具設有無線連接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第三方數據備份裝置的通信設備。
10.一種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無人駕駛載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駕駛載具包括監測無人駕駛載具的拍攝設備和用于提供給外界駕駛責任歸屬信息的顯示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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