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及制動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710850637.3 | 申請日: | 2017-09-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76184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1-23 |
| 發明(設計)人: | 薛云鴻;張虎;劉國慶;崔紅雨;張慶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動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13/74 | 分類號: | B60T13/74;B60T13/58 |
| 代理公司: | 濟南舜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37205 | 代理人: | 劉雪萍 |
| 地址: | 250103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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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驅動 車輛 機電 復合 制動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制動子系統、整車主控制器和整車動力線;所述整車主控制器通過整車動力線與制動子系統連接;
所述制動子系統包括:動力電池、高壓控制箱、輔助制動單元、電機制動單元;所述動力電池、輔助制動單元、電機制動單元分別與高壓控制箱連接,所述電機制動單元制動車輛車輪;
所述整車主控制器:獲取動力電池荷電狀態,當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時,若動力電池荷電小于第一荷電預設值,則整車主控制器將電機制動單元的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動力電池充電,經動力電池充電之后的二次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輔助制動單元;若動力電池荷電大于第一荷電預設值,則整車主控制器將電機制動單元的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輔助制動單元;
所述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為電機制動單元產生的總制動能量除去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本身所消耗能量之后的剩余制動能量;所述二次剩余制動能量為初始剩余制動能量除去動力電池充電所消耗能量之后的剩余制動能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制動子系統還包括機械制動單元,所述機械制動單元制動車輛車輪。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整車主控制器還獲取車輛的制動踏板行程、車輛車速和油門踏板行程;
當制動踏板行程小于第一行程預設值,或車速大于第一車速預設值且制動踏板、油門踏板均無行程時,整車主控制器控制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
當制動踏板行程大于第一行程預設值,整車主控制器控制電機制動單元和機械制動單元共同進行制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第一荷電預設值為90%,第一行程預設值為20%,第一車速預設值為30km/h。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含多個制動子系統。
6.一種基于1-5任一項所述的多軸驅動車輛機電復合制動系統的制動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整車主控制器獲取動力電池荷電狀態;
當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時,若動力電池荷電小于第一荷電預設值,則整車主控制器將電機制動單元的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動力電池充電,經動力電池充電之后的二次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輔助制動單元;
若動力電池荷電大于第一荷電預設值,則整車主控制器將電機制動單元的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經高壓控制箱傳遞給輔助制動單元;
所述初始剩余制動能量為電機制動單元產生的總制動能量除去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本身所消耗能量之后的剩余制動能量;所述二次剩余制動能量為初始剩余制動能量除去動力電池充電所消耗能量之后的剩余制動能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動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整車主控制器獲取車輛的制動踏板行程、車輛車速和油門踏板行程;
當制動踏板行程小于第一行程預設值,或車速大于第一車速預設值且制動踏板、油門踏板均無行程時,整車主控制器控制電機制動單元進行制動;
當制動踏板行程大于第一行程預設值,整車主控制器控制電機制動單元和機械制動單元共同進行制動。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動方法,其特征在于,第一荷電預設值為90%,第一行程預設值為20%,第一車速預設值為3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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